※ 引述《chu3 (天真的致命伤)》之铭言:
: 哦!有人发现不对了
: 郝不是卸任了,怎么还会有公文?(搬回家?)很多资料连柯P都说不知道在哪里,连议
: 员也还拿不到耶!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 郝好像把脸书图片拿掉了,没关系,我有备份
: http://i.imgur.com/DUjFYJt.jpg
: http://i.imgur.com/YZSQBio.jpg
《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之一:“公务员于其离职后三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五年内
之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事业之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
直辖市长可是适用公务员服务法之规定
去远雄顾门口拿公文,阿扁限定的实质影响力要上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