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PDSWAT456 (胖达)》之铭言:
: 没搞错吧?如果远熊完全没有履行契约,那当然可以解约,现在护树盟提出这些,顶多是
: 有瑕疵可以要求契约不完全给付赔偿,但直接要解放约?可能吗?况且还认为解约后那些
: 盖一半的建物可以直接收回不用给远雄赔偿?根据哪条?法律规定是恢复原状,可没有规
: 定可以拿走
: 重新议约,新契约还没出来呢在那讲一堆不可能做到的。。
依之前看到的资料。
解约的话,远雄有法子拗成鉴价转移或买收,也就是卖给巿政府而不是免费还给巿政府。
我想护树盟的人只注意那个罚款部份,没注意到其它部份吧!
那份郝时代签下的合约对远雄的十分有利,直接解约的话搞不好远雄更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