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黑心油 贵州判死缓罚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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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金安食品产制“黑心油”1.9万吨、销售所得人民币1.7亿元,安顺中级人民
法院昨天判处法人代表韦明金死刑、缓期两年,企业罚金3.4亿元(新台币17亿元)。
新华社报导,金安主要业务为食用油脂、畜产品、农副产品的加工销售,2009年1月至
2013年5月间,金安购买牛只屠宰后废弃的非食品原料,熬制半成品牛油毛油,并向零散
屠户购进非牛板油、牛肥膘的鲜牛组织。
上述原料没有生产许可、卫生检验、品质鉴定,根据食品安全法规,不能用于生产食用油
。但金安藉化油、脱水、脱杂、脱色脱酸等流程加工后,制成“食用牛油”,销往成都、
重庆,总量1.9万吨、金额1.7亿元。
法院认为,被告韦明金等人使用废弃原料生产、牟取非法利益,一审判决金安罚金3.4亿
元、韦明金死刑但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后,金安与韦明金等人要求上诉,全案将移送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澎湃新闻整理,使用瘦肉精、制造假酒与地沟油,均曾有过死缓前例,定罪罪名包括“生
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2011年7月,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被告使用瘦肉精饲养生猪,以危险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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