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记者郑淑婷/桃园报导〕毁损罪不罚过失犯!港女去年看到路旁有一辆40多万
元酷炫重机,一时兴起跨坐重机拍照,不料机车重心不稳倾倒、摔坏,车主气得提告毁损
,因她并非“故意”,桃园地检署昨给予不起诉处分。
爱车伤痕累累 车主怒告
检方调查,去年11月21日下午,来自香港的52岁麦姓女子与友人到桃园大溪石门水库游玩
,看到停车场停了辆HONDA NT650V重机,麦女觉得“很闪”,未经周姓车主同意就迳自跨
坐拍照,却因重心不稳,人、车倒地,造成重机右侧车壳破损、右照后镜折损、排气管变
形。周姓车主在旁目睹,气得对麦女提出毁损告诉。
麦女喊冤说:“跨坐上机车只是为了拍照,不是故意要破坏车子!”周姓车主则说,听见
机车倒下的声音,回头就看到麦女与机车右倾倒地,他先后把麦女及机车扶起来,发现爱
车伤痕累累,心痛不已,强调“我才是受害人”。
刑事不罚 民事仍可求偿
检察官调查认为,麦女纯粹是想合影才不慎弄倒机车,并无“故意”毁损的犯意,因毁损
罪不罚过失犯,昨天以不起诉处分;检方说,周男重机毁损的损失,可打民事官司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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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不给钱就不算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