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华视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劳动局看到“下班责任制”现象 吁雇主勿省掉劳工健康
3.完整新闻内文:
“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的现象,台北市劳动局看到了。
劳动局表示,台湾劳工高工时及过劳问题,从高科技产业工程师、保全员、医师到社工员
,频传“过劳死”个案。劳动局认为,雇主不应再追求高利润,而牺牲劳工的健康,从
103年新修订之职业安全卫生法第6条第2项第2款规定:“雇主对下列事项,应妥为规划及
采取必要之安全卫生措施:轮班、夜间工作、长时间工作等异常工作负荷促发疾病之预防
。劳动局将立即要求雇主应规划及采许相关防护措施,以保障劳工健康。
劳动局同时以日前的案例为例:日前发生知名房屋仲介业务人员于尾牙表演时突然昏倒,
经紧急送医仍不治死亡。经劳动检查处调查发现,该名劳工死亡前6个月,月平均加班时
数高达42小时,虽符合劳动基准法规定,但依劳动部所订“职业促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
外伤导致者除外)之认定参考指引”之长期工作过重标准:“发病日前1至6个月,加班时
数月平均超过37小时,其工作与发病间之关连性,会随着加班时数之增加而增强,应视个
案情况进行评估。”该名劳工之月平均加班时数已超过该标准,不过,这项案例是否因长
时间工作促发心血管疾病致死,仍须经劳动部鉴定。
北市劳动局长赖香伶呼吁,雇主对员工的健康应尽保护责任,如使劳工长时间工作又未依
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办理,经通知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
锾;若发生职业病可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另劳工亦应注意自己身体情况,如身
体已有不适,应尽速就医。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cts.com.tw/nownews/life/201501/201501191574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