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规画性专区 基隆女议长 率先公开支持

楼主: gg30 ( 芿圈ト 栋 )   2015-01-18 13:58:15
※ 引述《if2 (祈福兔)》之铭言:
: 规画性专区 基隆女议长 率先公开支持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118000315-260102
: 相较各县市首长都不想碰触规画性专区,基隆市新科女议长宋玮莉公开呼吁基隆市应规

: 性专区的设置,成为全国率先公开力挺设性专区政治人物,民众夸赞她是“全台最有gu
ts
: (胆识)的政治人物!”
: 基隆市“铁路街”位于三坑火车站附近,早年基隆国际航运相当发达,不少外国船员都

: 选择在此停留,因应而生的风化场所已有50年历史。
: 宋玮莉虽是女性,直率指出铁路街那条狭小的巷道内,大家都知道做性服务的生意,不

: 讳言多数人仍抱持“鸵鸟心态”。她认为法已修正,各县市政府都应正视性专区议题,

: 隆市也应着手规画性专区的设置,民众想法应该改变,用更健康的心态看待此事。
: 宋玮莉的开明表态,获民众大为夸赞!基隆市民吴卓章表示,性需求是人性本能,世界

: 先进国家都重视性产业的发展与管理,宋玮莉说出一般人不敢讲的内心话,最有guts,

: 得上政坛英雌!
: 宋玮莉强调,国人应该要破除假道学迷思,市府应大胆、妥善来规画性专区,让提供性

: 作者可以不必再担心警方临检,也让有生理需求的民众有管道可循,避免染病的风险。
: 基隆市议员韩良岓也认为,对性产业其实已存在基隆多年,消极逃避、维持鸵鸟心态看

: 都不可取,他不反对基隆市境内成立性专区,但前提是要严格管控及找寻适合地点。
: 韩良岓说,成立性专区一定要严格管控业者仅能在专区内作生意,区外一律严格取缔并

: 取重罚措施,才不会造成“全市都成为性专区”。另外性专区地点距离市区较为偏远的

: 点,一来有关单位容易管控,二来也避免影响到居民原有的生活。
: 宋玮莉进一步表示,现今性工作者大多都被迫地下化,警方抓这边、最后业者又跑到另

: 个地方重起炉灶,抓不胜抓。
: 她赞成未来市府可再进行研究评估,并认为大多数人选择消极不面对,但实际上风化区

: 在那里,是事实也是历史,除非市府要强力扫荡“铁路街”,否则就该正视这个问题。
http://4fun.tw/1B9W
各国娼妓管理政策之比较 张碧琴
节录重点
英国
1959年英国国会通过街头犯罪法,禁止“以妓为常业者”在街头或公共场所招揽顾客。同
时亦禁止经营妓女户、媒介性交易或以剥削妓女营收维生。但对于嫖客则不处罚。
法令实施成效及影响
街头犯罪法在减少流莺人数的成效方面可谓十分成功,在法令通过后三个月内,伦敦警方
逮捕的流莺人数即下降百分之九十。但其引发的副作用也不少,最大的问题是妓业地下化
,例如色情广告隐身变形为各式名目(教授法文课、阳萎治疗专家等),依旧蓬勃存在,
更逼使娼妓不得不依赖皮条客、而加深皮条客对妓女的剥削控制。
  
加拿大
“当个人在公共场所招揽嫖客时即违法”。如此是扩大其适用范围的,因为只要当事人当
场确有招客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但尔后有两个判例在引用此法令时则缩小其适用范围,例
如其中一个判决主张,除非拉客时过于纠缠、胁迫性,而造成对方的困扰不便,否则不会
被认定为“拉客”。如此一来,在实际执行中只有最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招客行为才被视
为犯罪,而形成法令与现实不符的现象。
法令实施成效及影响
一般说来,从娼者只会被易科罚锾若干或短期监禁,通常不超过三十天。但被捕者通常不
会有其他社会或心理治疗的服务。如同英国,一旦政府开始取缔娼妓,从业者就化整为零
、地下化,因此,加拿大政府的控制政策并无法压抑娼妓。
法国
长久以来,法国就接受娼妓制度为其社会生活的一部份,登记制度也已行之多年。但在第
二次大战期间,由于妓院被纳入情报工作网造成的副作用,因此在1946年时禁止设立妓院
,1960年时强制性的健康检查也废止。目前,法国刑法将媒介娼妓、拉皮条、经营或协助
管理妓院视为非法,违法者最高可处五年徒刑或罚款250,000法郎。换言之,从事性交易
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媒介招揽嫖客则是违法的。此外,嫖客亦不罚。
法令实施成效及影响
许多外籍劳工无法透过正常合法管道的发泄性需求,性暴力犯罪的程度,妇女运动者的主
张,以及未被课税的性交易所得等等──有些人士开始主张重新允许设立妓院。令人警讶
地,当初主张关闭妓院最力的女性Marthe Richard竟是此波倡议人士的领导者。但是,由
于法国境内天主教派势力的反对,新诉求并未取得立法支持。反对再度开放妓院经营者最
大的理由是“白奴”(white slavery)问题,据估计目前每年有三千名法国女性被押卖到
中东及非洲。
荷兰
阿姆斯特丹法规中规定,娼妓只能在某些特定区内活动,而招客行为则在任何地点任何情
形下皆不合法,即使在色情特定区内。但其法令并未进一步要求娼妓接受性病检查等等,
即政府介入娼妓制度的角色只是禁止者,故当局者并未视娼妓为合法,只是容忍其存在而
己。
综观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即可发现,荷兰立法的目的是:1.消除扰乱社会安宁
的行为,2.保护娼妓免于受皮条客、老鸨剥削。
一般说来,荷兰的社会大众普遍接受“从娼也是一种工作”,而不当成一种耻辱。此外,
其性暴力犯罪率也有减低的现象,部份人士认为此与社会有正当的性需求发泄管道有关。
瑞典
多数瑞典观察家同意,该国境内少有娼妓,而此现象应该与北欧国家共同的性观念开放有
关,尤其是对婚外性行为的接受。因此,瑞典人民认为只要是二个成年人基于彼此合意的
性行为,即使涉及有对价的交易,也不应被禁止。因此,其刑法内并不罚嫖,但是娼妓在
公共场所干扰公共安宁或违反社会道德风俗时,仍会被警方逮捕,因此,强迫式的招客行
为是被禁止的。
如前所述,瑞典境内娼妓人数不多,而且有持续下降的趋势。绝大多数嫖客的年龄在中年
及其以上。但男妓人数则在增加中,尤其自1947年以后已增加三倍,其顾客多为男性。
若比较各国在避免娼妓被剥削、勿使娼妓融入犯罪次文化、预防青少年从娼或是减少娼妓
的被依赖等方面的成效,英国及加拿大的政策最无法有效处理,反而逼使妓业地下化;法
国、荷兰及瑞典也是一样无效,虽然其管理措施似乎较开放、能容忍在较公开地区的性交

至于在性病传染方面,由于无法确实估计到底多少比率的受感染者是透过嫖妓之管道,因
此只能透过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间接推估。据估计,瑞典及荷兰二国的比率应少于百分之
五,而其他国家则在百分之十到十五之间。而且最重要的传染源应是娼妓之外的性接触。
作者: sakura000 (卍☆㊣煞氣★艋舺㊣☆卍)   2015-01-18 14:10:00
要贴就贴全部 只贴部份不过是在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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