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年轻外遇抛家 老了要子女养

楼主: nicole93 (尼口)   2015-01-18 11:26:37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年轻劈腿去“漂撇” 老时反索扶养费
3.完整新闻内文:
家暴老爸 外遇抛家
〔自由时报记者王锦义/花莲报导〕花莲市曾姓男子年轻时抛家弃子,与元配离婚并丢下
2名年幼子女改与小三结婚,之后又跟小三离婚独自生活,近年因工作受伤卧病在床,他
向花莲法院声请要求子女每月给他1万7千多元扶养费,遭法官驳回部份声请。
57岁曾姓男子向法院声请指出,他与刘女结婚后育有2名子女,民国77年2人个性不合离婚
,子女都由前妻抚养;同年他另与许女结婚,婚后育有一女,94年间2人离婚,女儿监护
权归他,10几年前他因工作受伤下半身瘫痪,长期没有工作,因此向法院声请3名子女应
该每月给付扶养费合计1万7千多元。
与小三结婚 不养子
曾男与前妻所生的2名子女向法院辩称,从他们年幼有记忆开始,曾男酒后常对母亲暴力
相向,并且有外遇,之后离婚抛下他们母子3人,跟小三结婚后对他们不闻不问,所以他
们认为对曾男并无扶养义务;而曾男第二任婚姻的女儿则向法官说,因失业没有收入,希
望法官免除扶养费用。
每月要1万7被驳回
法官审理后认为,曾男对前妻2名子女所言并没有否认,认为曾男对前妻有“身体及精神
之不法侵害行为”,并对2名子女有“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法定事由,情节堪称重
大,所以2名子女请求免除对曾男扶养义务于法有据,驳回曾男对2名子女的声请;而曾男
的另一女儿则考量经济状况,法官判曾女每月应负担2千元扶养费用。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ppt.cc/5sgE
5.备注:
小三呢 怎么不痒了~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5-01-18 11:27:00
好像偶像剧情节有看过@@?
作者: goshfju (Cola)   2015-01-18 11:27:00
呵呵呵 这种没用的男人 台女反而特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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