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有没有东森某丁姓记者诽谤他人的八卦

楼主: realJume (巴毛儿)   2015-01-17 19:28: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S9XVkHnFEc
他们所谓的平衡新闻出来了
可是我一点都没有觉得被平衡到.........
既然东森没有诚意 丁元凯也还在装傻
在他粉丝团关心三重公园跌倒的小妹妹然后把大家留言删光不回应
我倾向不和解 告到底
(还有我想知道我嵌入影片被告侵权 记者直接翻拍没事儿吗)
※ 引述《realJume (巴毛儿)》之铭言:
: 后续
: 东森主管昨天有来表示要和解
: 但目前只愿意做一个平衡报导 然后跟当初新闻一样的时段时间篇幅次数播放
: 刚刚已经采访完 今晚就会播
: 补充一下 新闻出来了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S9XVkHnFEc
: 其他我要求记者道歉之类的和解条件他都说没办法承诺
: 丁元凯更是从头到尾没看到人
: 大家去他粉丝团留言统统被他隐藏了
: http://ppt.cc/vTon
: 如果要和解可以 至少丁元凯要当面跟我道歉
: 承认他做新闻不查证乱(我会录影)
: 目前进度就是这样
: 其实我觉得平衡报导根本不算什么和解条件 那不是你们本来就该做的吗
: ※ 引述《realJume (巴毛儿)》之铭言:
: : 我就是告丁元凯的人 不只告他啦 业者也告了
: : 有人去丁的粉丝团 请他解释他还回说“说啥?解释啥?”
: : http://ppt.cc/lRNj
: : 详细情形我有发声明文
: : 反正重点就是我没在网络上卖杯子营利 youtube影片也是上传人自己开放嵌入语法
: : 业者随便诽谤我 记者没求证随便报 就全部一起告
: :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108827176
: : 相信有在看我粉丝团,噗浪,或是看到电视新闻网络新闻的人
: : 应该都知道我被告了!!
: : 1/7早上我接到保二总队的电话 问我是不是巴毛(惊)
: : 说我有一篇
: : “关键实验室:冰沙摇摇杯-盐水袋的第二春”(警察先生念出来的时候我都害羞了 )
: : 遭人提告侵害著作权 请我找时间过去说明
: : 接到电话的当下我非常惊讶 一时间也想不起来用了什么图文被提告侵权
: : 到了保二 警察告知是嵌入了摇摇杯使用方法的影片遭提告
: : 我非常非常不能理解 因为我当时认为我写的文章是纯心得文 在帮摇摇杯打广告耶他怎么
: : 还告我
: : 甚至做笔录时 因为写文时间太久 很多细节我都要想很久才讲得出来
: : (我前一天晚餐吃什么都要想很久了何况两年半前的事情)
: : 做完笔录 发现告我的人是摇摇杯公司的经理
: : 我隔天早上就打电话去看看是否有误会
: : 结果林姓经理劈头就跟我说“我跟你说啦 那个youtube影片不知道是谁放的”
: : 我说“可是那个影片帐号的名字是金德恩(厂商公司名)耶”
: : 他停顿了一下改口说“我们影片都有写禁止转载!!”
: : 我说“没有耶 而且你们放在youtube还公开嵌入语法就是开放转载啊”
: : 林经理一听立马发火说“你这种态度我们不用讲了 你也不用打给我 我们法院见”
: : 我在电话中告知这段对话我有录音 就结束对话
: : (刚听录音发现我还跟他说谢谢 干嘛说谢谢啊我)(赏自己巴掌)
: : (而且我态度很好!!!听过的人都说是对方态度才差吧!)
: : 下午有苹果的记者私讯给我想采访这件事
: : 记者非常专业的也去询问金德恩的经理 也询问了律师相关案例
: : 看了报导 发现金德恩经理又换了说法
: : 说因为我介绍的不是他们家的杯子 所以他就是要告我
: : 我真的是看新闻才发现这不是同一家的杯子 差在一个有英文字样一个没有
: : 其他造型款式颜色统统一模一样
: : 我很想问看过文章的人 不讲你们会发现这不是同一家厂商的杯子嘛
: : 新闻出来之前我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一种摇摇杯
: : 隔天看网络新闻
: : 发现有记者去采访金德恩林经理甚至跟记者宣称我的文章是业配文
: : 写完这个文章我还有在卖杯子
: : 是盗用他的影片在网络上卖别家的杯子营利
: : 记者竟然单方面采用业者的说法
: : 完全没来采访过我 一个字都没问过
: : 了解我的人或有在看我部落格的人都知道 我人穷志很短但至少诚实
: : 我的广告文虽然少但都有注明 也从未贩卖过任何商品 唯一算卖过的东西就是我的书!!
: : 而且也是叫大家去书店买让我抽版税 不是直接跟我买
: : 何况这篇文章两年半前的 那时候我人气一天一两百 谁花钱请我写业配???谁????
: : 原文里面也可以看到我还说如果想买的人请自己到网络上比价 自己找哪里可以买
: : 写那篇文章后两年半我在也没提过摇摇杯的事情 (说真的我家那杯子去哪了我还得找咧)
: : 何来贩卖营利的事实?
: : 东森新闻甚至自己加油添醋 撷取我脸书说“原来我买到别家杯子”
: : 直指我是“明显不认错”
: : 甚至说我出过法律书还被告 自己的书可以派上用场 等等影射我知法犯法的诽谤言论
: : 1/9号我备份网络新闻 已经向东社派出所提出诽谤告诉
: : 但因为网络新闻没有(不敢?)属名
: : 所以我提告的内容是针对制作这新闻的记者 还不知道是谁
: : 隔日将备份的新闻影片交给派出所附证
: : 亦查出做这则新闻的人就是鼎鼎大名的 丁元凯先生
: : 不过因为当时我是向警察表示要告做这则新闻的记者 所以届时会传讯谁我也不清楚
: : 应该两个记者跟业者都会传吧
: : 我不知道为何一篇简简单单的心得文会被诬赖成业配文
: : 林经理完全没有证据可以在媒体讲这种话
: : 而且跟我当初打电话去了解的说法完全不同(再次强调我有录音)
: : 记者有时间去找我自拍的长颈鹿影片 出书时接受采访的影片
: : 都找到我粉丝团了 却没有花时间采访我
: : 完全是偏颇不中立的报导 加上自己的评论更是诽谤的行为
: : 我没有在网络上卖杯子
: : 那个杯子是我两年半前在团购网买的!
: : 我嵌入的youtube影片是上传者开放授权嵌入其他网站的(否则我根本无法复制嵌入语法)
: : 自己开放嵌入 别人嵌入了又要告人侵权我不知道这什么逻辑
: : 就像路边看到奉茶的茶壶 去倒了一杯结果主人冲出来说你偷喝我的茶!!!
: : 智慧财产局亦做出嵌入语法并无侵权的解释
: : 著作权法教授章忠信亦引用苹果日报的报导做出以下评论
: : 1.文章嵌入YouTube影片,没有“重制”或“公开传输”他人著作,不必取得授权。
: : 2.著作权法的“散布”,是指书本或DVD等有体物的流通,不包括网络上的流通,网络上
: : 的流通是属于著作权法所定之“公开传输”范围。
: : 3.有著作之利用事实,才须要讨论“合理使用”,若不涉及著作之利用,就不必讨论是不
: : 是“合理使用”。至于是不是“合理使用”,是依使用者之
: : 使用情形判断,无关乎其来源是不是著作权人上传网络之内容。
: : (来源:著作权笔记)
: : 我没有做的事 却作成新闻连播 造成我名誉损害
: : 之后亦会附带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 : 一切静待司法还我公道
: : 我不是好讼的人 我自己念法律的知道诉讼很累很麻烦
: : 所以我从来没有为自己告过人 这是我的第一次(羞)
: : 这不是新闻自由 自由时报跟其他业者也报导了偏颇的新闻也没有采访我
: : (反倒大家觉得耸动的苹果日报做了中立的报导 葛来分多加十分!)
: : 但东森新闻还妄加评论 根本就超出了新闻自由的范围
: : 我今天提出告诉 不只为我自己 更要告诉媒体跟业者
: : 不是每个人都不懂反击 让你们这样随意诽谤操弄!!!!!
: : 以上ㄟ斯
作者: google8494 (好男人不做吗?)   2015-01-17 19:29:00
精神上支持你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5-01-17 19:29:00
不考虑和解吗
作者: sclbtlove (板桥彭于晏)   2015-01-17 19:29:00
告下去 告下去
作者: plane1110   2015-01-17 19:29:00
加油
作者: GodHelpMe (兵役课打杂工)   2015-01-17 19:29:00
看到这个记者马上转台..
作者: wolf9420 (Mr.Rorensu)   2015-01-17 19:30:00
作者: shiang28 (飞鼠)   2015-01-17 19:31:00
告下去 告下去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1-17 19:31:00
要记得东森跟丁姓记者 都要负责不然他们踢皮球的机率??
作者: delphi1989 (FrightenLife)   2015-01-17 19:32:00
坚持下去
作者: MermaidFA (Crystal)   2015-01-17 19:32:00
作者: REALLYLIFE (真实)   2015-01-17 19:33:00
支持你,千万不要和解
作者: mc12355 (低知识分子)   2015-01-17 19:33:00
惹错人了 这次
作者: a5091300 (穩潔海苔~*)   2015-01-17 19:33:00
告吧,只是麻烦了点。
作者: NoWashing (你好~ 我叫免洗!)   2015-01-17 19:33:00
gogogo~ 逼丁露胸部道歉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5-01-17 19:34:00
加油
作者: xfirex (lpfire)   2015-01-17 19:35:00
加油
作者: kony25 (Baseball is my life.)   2015-01-17 19:35:00
那就别到时又跟大家说要和解了…
作者: a4891257 (你家隔壁大叔)   2015-01-17 19:35:00
作者: belucky   2015-01-17 19:36:00
告下去推
作者: yoshro   2015-01-17 19:36:00
+U
作者: w603210326 (炎)   2015-01-17 19:37:00
支持你
作者: Kay731 (K少)   2015-01-17 19:38:00
所以那个杯子真的可以弄冰沙喔??@@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5-01-17 19:38:00
行动好吗?在这里放话干嘛?
作者: b2481 (RayGetRUA-RUA)   2015-01-17 19:39:00
推!告死他!!!
作者: justastupid (= =)   2015-01-17 19:39:00
加油喔
作者: a9711210   2015-01-17 19:40:00
加油
作者: sugizo0 (台湾鲁蛇)   2015-01-17 19:40:00
坚持住啊,同时记得找个律师讨论一下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5-01-17 19:41:00
.
作者: sugizo0 (台湾鲁蛇)   2015-01-17 19:41:00
毕竟对方是东森不是个人
作者: just8811   2015-01-17 19:41:00
加油 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教训
作者: peterandwolf (谢谢你9527)   2015-01-17 19:42:00
作者: ding0214 (大苏)   2015-01-17 19:42:00
加油!!!
作者: ab32110 (月夜水)   2015-01-17 19:42:00
推啦
作者: just8811   2015-01-17 19:43:00
如果有起诉再提附民
作者: maderfucker (马德法可)   2015-01-17 19:43:00
告到底
作者: jessicakard (煮熟的鸭子)   2015-01-17 19:43:00
加油 支持你
作者: reexamor (gtc)   2015-01-17 19:44:00
给推 加油!!本来以为妳是男的 = =
作者: everfree (不犀利人妻)   2015-01-17 19:45:00
巴毛~冲呀~不要被河蟹掉啊!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5-01-17 19:46:00
推你
作者: wowowg (Isn't it?)   2015-01-17 19:46:00
加油 不要理会酸民
作者: frf2pujols17 (普神17号)   2015-01-17 19:47:00
告诉他 拜托
作者: shockben (fighting!!!)   2015-01-17 19:48:00
告下去阿 叫原本报的记者出来阿 自己的新闻自己负责
作者: crimsonall   2015-01-17 19:49:00
加油,希望台湾的媒体能学到一个教训
作者: andrea999 (Andrea)   2015-01-17 19:49:00
加油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5-01-17 19:50:00
推 给制造业一点教训
作者: scott880514 (六六~)   2015-01-17 19:50:00
新闻趴趴go...
作者: theNBHD (芳邻)   2015-01-17 19:50:00
给新闻制造业教训+1 加油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5-01-17 19:50:00
小虾米对抗大鲸鱼,加油!
作者: wind0710 (风儿)   2015-01-17 19:55:00
告!! 加油 记者有时就是爱乱报导
作者: nowucme (台中出神入化)   2015-01-17 19:56:00
加油!
作者: dryadg27724 (豆腐)   2015-01-17 19:57:00
告死他
作者: swxx   2015-01-17 19:57:00
支持你!!!
作者: ae86357961 (Jasper.Yang)   2015-01-17 19:58:00
加油
作者: q152134   2015-01-17 20:03:00
加油 告下去!!
作者: coburn (左边)   2015-01-17 20:03:00
支持 T好吵 非常吵 家里长辈看到直接转台
作者: hsuyh (hsuyh)   2015-01-17 20:08:00
只能说加油
作者: hitlerx (谷月涵)   2015-01-17 20:11:00
干得好啊鸡巴毛!
作者: dddc (直流电)   2015-01-17 20:11:00
告啊 不告就不用说出来啦 反正你说他装傻
作者: esf1y (esfly)   2015-01-17 20:17:00
就说已经告了呀 大家静候佳音就好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来吧!)   2015-01-17 20:19:00
刑事要起诉才可以附民 妳先提的就是一般民事
作者: wei038 (hakunamatata)   2015-01-17 20:20:00
加油
作者: pololo61201 (噗囉囉)   2015-01-17 20:29:00
!!
作者: killerken (踢了肯)   2015-01-17 20:29:00
高级外省人就没事
作者: poloo9 (苏格兰骑士)   2015-01-17 20:34:00
作者: zhuazhua (喔喔喔喔喔喔喔)   2015-01-17 20:35:00
加油 给制造业一个教训
作者: lwrwang (lwr)   2015-01-17 20:35:00
超讨厌丁
作者: eightduo (honch)   2015-01-17 20:47:00
姓丁的超级吵,听到热血主播立刻转台
作者: chenwayne (chenwayne)   2015-01-17 20:52:00
告到底喔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5-01-17 20:55:00
加油
作者: canxuan (vincennt)   2015-01-17 20:59:00
告爆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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