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中文化就是没唸书的官僚跟法匠过度自我膨胀的结果而已
以为写病历跟写公文及书类制作一样,又要旁征博引又要严谨推敲,还有专人校对
最好还标楷体16字
病历就是医师的笔记而已,方便专业之间互相交接、沟通,医令或处方那有另外的格式
以前还有老医师用日文写,喜欢用什么文写都可以,现在已经有嫌R英文不好改用中文写的
病人想看当然可以看,只是看懂病历对于治疗没有积极性意义,知道自己生什么病并也
不会自己好起来,想拿病历的十个有九个半都是要拿去告医师的,也就是因为这样大多数人
都对于病历中文化这件事习惯从法律面跟行政面来看,而不是从治疗的面向来看
只是法官律师检察官公务员没有资格开药开医令,也不能帮你打针换肝接骨头,所以让这些人
决定医师的笔记怎么写,当然就会有很荒谬的结果,居然还衍生病历所有权这种鸟事
事实上只要你用健保看病,你就不拥有完全的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