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助理费 高市议长等9议员判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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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议会20名现任及卸任市议员被控以人头诈领助理费案,高雄高分院认定包括现任议
长康裕成及前任议长许昆源等人有罪,各依伪造公文书判刑2月至1年10月不等,均得易科
罚金定谳。其中,康裕成被判刑4个月定谳。
被判有罪定谳的20名现任及卸任市议员包括许昆源(国)、黄柏霖(国)、康裕成(民)
、黄淑美(民)、陈美雅(国)、李乔如(民)、萧永达(民)、林宛蓉(民)、吴益政
(亲)﹔以及前议员庄启旺、童燕珍、王龄娇、蓝星木、蓝健菖、黄添财、戴德铭、杨色
玉、蔡妈福、曹明辉、林昆山。另包括林宛蓉胞姊林金里、助理黄丽容及许昆源的会计胡
素珍。
对此康裕成晚间发表声明指出,尚未收到判决书,“但是高雄市议会长久以来的制度缺失
,入人于罪,导致许多议员同僚受累。将尽速汇整各方意见,着手修正相关规定,落实议
会改革。”
本案源于2009年间检方侦办市议员林武忠抽单案时,意外查出有议员利用人头诈领助理费
情形,随即指挥宪调单位搜索高市议会,并发现议员除了聘雇自己亲属挂名助理,甚至聘
雇名单中还有游民、植物人等,侦查后于2011年5月间,依伪造文书罪将20名议员在内共
23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市议会每位议员可遴聘6位助理,每位助理每月可请领4万元助理费,
以往议会是将每位议员24万元的月助理费直接拨入议员帐户,但调查发现涉案议员在2001
至2008年间均未依实际情形申报,并在议会要求出具助理名单时以人头挂名填写,涉犯使
公务员登载不实的伪造公文书罪。
(王吟芳/高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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