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n9480412 (ilinker)》之铭言:
: 国民党:民进党应交代选举补贴款
: 中央社中央社 – 2015年1月15日 下午2:12
: (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15日电)
: 中国国民党发言人陈以信今天说,民主进步党应清楚交代,为何向中选会领取的
: 总统竞选费用补贴款,在民进党财务决算书帐目上找不到?钱到哪里去?
: 陈以信今天针对民进党发言人与部分名嘴持续在政论节目中,质疑国民党
: 两笔总统竞选费用补贴款帐目一事,再度严正驳斥,并反批民进党才应该清楚交代。
: 他表示,民进党发言人徐佳青说候选人“可以支领”补助款,小英基金会董事
: 姚立明也强调是“国民党代领马总统的政党补助款”,但两人说法的“法律依据
: 何在?”为何翻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都不见如此条文?
: 陈以信说,明明第41条第2项写的就是“应由该推荐之政党领取”,为何徐佳青、
: 姚立明一直要坚称总统补贴款应该属于候选人本身?两人居心何在?
: 他表示,如果照徐佳青所说,总统补助款是由候选人领取,那么民进党主席
: 蔡英文有没有将补贴款捐给民进党?如果有捐,那收据在哪里呢?民进党发言人
: 在公开质疑国民党之前,为何不先把民进党自己的收据拿出来向社会交代呢?
: 陈以信重申,国民党两次领取总统补贴款,每块钱都清楚写在政党财务决算书中
: ,但是民进党所领取近2亿元的总统补贴款,竟然在决算书中完全消失不见?
: 陈以信质疑,钱到哪里去了?为何民进党领了钱,给了中选会收据,民进党帐目上
: 却连一块钱都没写进去?尤其这些名嘴这么会检验国民党,为何面对民进党帐目上
: 最大漏洞时,竟然刻意“视而不见、略而不谈”?1040115
: http://goo.gl/7aKjXQ
把结论写在上面:
总统副总统选举补助金是补助给个人的,只不过是由政党代领。
过去国民党领了马英九的钱入自己的帐,应该算侵占还是算赠与?
个人捐赠政党的政治献金上限是每年30万,超过要罚锾。
好啦,我可以帮忙解释这是党费,不用谢我了。
另外各类选举补助金都有补助参政行为的特质。
假如柯文哲的选举补助款得照蔡正元说的"照惯例捐出",
那国民党的政党补助金和总统选举补助要不要"照惯例捐出"?
若是国民党认为蔡正元说的是对的,那赶快捐出来。
不然就帮帮忙,不要让你家立委在外面到处乱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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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关于政党决算的部分,其实内政部网站就有资料。
http://www.moi.gov.tw/dca/03caucus_10101.aspx
然后是名词解释:
政党补助金,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3条第六项拨付。
"国家应每年对政党拨给竞选费用补助金,其拨款标准以
最近一次立法委员选举为依据。不分区....选举政党得票率
达百分之五以上者,......每年每票补贴新台币五十元"
竞选补助金,依同法第43条第一项拨付。
"候选人除...不分区....立法委员选举外,
当选人在一人,得票数达各该选举区当选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
当选人在二人以上,得票数达各该选举区当选票数二分之一以上者,
应补贴其竞选费用,每票补贴新台币三十元。
但其最高额,不得超过各该选举区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
总统副总统选举另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
第41条 各组候选人选举得票数达当选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
应补贴其竞选费用,每票补贴新台币三十元。
但其最高额,不得超过候选人竞选经费最高金额。
政党推荐之候选人其补贴费用,应由该推荐之政党领取;
二个以上政党共同推荐一组候选人时,应共同具名领取。
最后是得票资料(中选会网站可以查得到):
101年总统选举 马英九吴敦义 6'891'139
蔡英文苏嘉全 6'093'578
101年不分区 国民党 5'863'279
民进党 4'55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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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补贴以一票30计算,
马可得206'734'170(两亿出头)
蔡可得182'807'340(一亿八千万)
而政党补助金以一票50计算,
国民党每年可得293'163'950(约三亿)
民进党每年可得227'821'200(约两亿三千万)
根据101年度两党的申报资料,
国民党:http://www.moi.gov.tw/dca/001/101/A001.pdf
民进党:http://www.moi.gov.tw/dca/001/101/A016.pdf
国民党的政党补助金收入共约五亿,
刚好是马的竞选补贴+国民党领的政党补助。
民进党则是只有政党补助金的两亿三千万,
没有蔡英文竞选经费的一亿八千万。
到目前为止,陈以信的说法都没有问题。
但是, 政党补助金和竞选补贴都具有补助参政行为的性质。
若蔡正元的说法为真,
那国民党应该率先把参政补助全捐出来以兹效尤。
反正不是国民党贪婪,就是蔡正元脑残。
自己挖的坑,两个选一个跳。
其实参政补助道理很简单。
不是人人都家财万贯可以整天搞政治还可以同时生活无虞。
你不弄参政补助,就等于是限定富人参政。
穷人想参政只有先饿死的份。
其次,从竞选经费的结构来看看(监察院阳光网站资料)
(http://sunshine.cy.gov.tw/GipOpenWeb/wSite/public/
upload/Collection_Accounting/1001802868/10018028681.pdf)
缩: http://ppt.cc/H2Bm
马英九的竞选经费里面有过半数-两亿三千多万是来自于政党赞助。
所以选后吐回去给党是刚好而已。
而且这两亿被国民党拿去之后去向不明,"说好的捐作社会公益呢??"
相对的,蔡英文不愧是第一大穷党的主席。
(http://sunshine.cy.gov.tw/GipOpenWeb/wSite/public/
upload/Collection_Accounting/1001802599/10018025991.doc)
缩: http://ppt.cc/Gtp1
政党赞助只有两千七百万不到,只占整体经费的3.5%。
总统竞选补贴,向来是由政党领取。
这笔钱到底该属于政党还是属于参选人?
内政部今年1月13号公开表示是属于政党。
但是根据立法纪录,这笔钱是补贴给候选人的。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
@73:1804289383:f:NO%3DE04318*%20OR%20NO%3DB04318$$11$$$PD%2BNO
缩:http://ppt.cc/D7M8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沿革
九十二年十月九日 第42条
理由四、候选人竞选经费补贴系候选人之法定权益
所以民进党的做法才是对的,反而是国民党一开始就曲解了法条。
(不过个人认为,因为个别政党生态不同,
所以这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倒是没差。)
但是明明自己是错的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这点不打就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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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阳光相关法案还真是弄得不错。
要找资料真的是 太 方 便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