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rmysoso (>///<)
2015-01-14 13:45:081.媒体来源:
newtalk
http://newtalk.tw/news/2015/01/14/55823.html
2.完整新闻标题:
蓝委盼修贪污治罪条例 法务部反对
3.完整新闻内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14)日审理《贪污治罪条例》修正法案,国民党立委吕学樟提
案修法将公务员的违背“职务”修正为违背“法定职务”,遭质疑是为总统马英九脱罪铺
路。对此,吕学樟驳斥,他提案只是因为法条没对公务人员的职务有明确规定,造成判决
结果不一,与个案无关。不过,法务部政务次长吴陈镮则认为,没必要修法。
现行《贪污治罪条例》仅规范公务人员违背“职务”,而过去最高法院审理前总统陈水扁
的案件,以“实质影响力”取代“法定职权”;但法院审理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的案件
,却采“法定职权”,引发双重标准的争议。
吕学樟提案,将公务人员违背“职务”修法改为违背“法定职务”,限缩处罚的范围,遭
质疑是先为马英九卸任筑防火墙。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即批评,国家对蓝绿法律的引用不
同,且马英九的政治献金问题比扁严重,蓝营在此敏感时机提案,目的就是替马总统解围
。
但吕学樟反驳,自己提案修法,完全与个案无关,因为现行的法条对公务人员的职务没有
明确的规定,使得法官在裁量时的权限过大,不同的法官在裁决时有可能采取不同的学说
,造成判决结果不一的状况,使得公务人员无法预见法律的适用范围,因此应该修法,以
避免公务人员误触法网,“你怎么不说我是为阿扁平反修这个法呢?”
对于修法,吴陈镮也表示反对。他指出,我国实务上的见解采“法定职权说”,也兼采“
实质影响力说”,已趋向统一见解。而公务执行上难以把一切职务职权详加列举,若把贪
污治罪条例罪名均限于“法定”职权,就难以处罚不具法定职权而有实质影响力的官员,
利用未经法令规范的行为干预公务,把处罚范围限缩,也违反国际反贪污的潮流。
本来就双重标准吧
不过现在修法其心可议
本来就不用修法 反正检察官法官都自己人修法后绿的会办不下去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5-01-14 13:46:00狗党别想脱罪 2016都和马狗一关进去
作者:
F5 2015-01-14 13:46:00马英九表示:没修 遗憾
作者:
iamchyun (是否执行BB2039.exe)
2015-01-14 13:46:00垃圾立委多清高?还不是马英九养的狗 没马英九 什么都不是
作者:
YMSH205 (^^)
2015-01-14 13:47:00公务人员限缩 就有点怪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5-01-14 13:47:00等于法务部还是肯定实质影响力的嘛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5-01-14 13:47:00马的 一个都不能少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5-01-14 13:48:00
次长会被换掉吗
作者:
keny (海边游泳晒好黑唷)
2015-01-14 13:48:00这样改的话阿扁不就变成冤狱
作者: sd09090 (河马阿河) 2015-01-14 13:49:00
谁反对姚立明说是该限缩,但是..............................不能为了马英九一个人修........囧时机不对
作者:
xiemark (aisinjuro)
2015-01-14 13:50:00应该修成实质影响力。
作者: high0099 2015-01-14 13:55:00
垃圾国民党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1-14 13:56:00会犯这条多半是高高高官 要让解读操作空间这么大嘛
作者: hsien1105 (鸡鱼礼貌) 2015-01-14 13:59:00
每每看到吕大委员 就想吐
作者: koala945 (无尾熊) 2015-01-14 14:02:00
整个台湾都是国民党的,拿自己的东西不算贪污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觉)
2015-01-14 14:11:00看了这篇,终于知道2016大选前,施政重点在哪里了。难怪老马会挺香港活动,双橡园升旗,原来心已不在两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