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孩子得写借据? 佐证“具体偿还”是关键
2015-01-13 03:09:15 经济日报 记者吴佳蓉/台北报导
“借给孩子谁写借据?”柯文哲母亲昨(12)日一句话道出不少父母
心中的疑问。不少子女购屋或有大笔支出需求时,父母会私下出资或
借钱给子女。如何避免借贷行为被国税局认定是赠与行为?国税局表
示,能否佐证“具体偿还”是关键。
北区国税局局长李庆华表示,若是借贷行为,就一定是“有借有还”
,因此,民众若能提出借贷或还款时的汇、存款证明或借据,就可被
认定为借贷。
她指出,反之若是资金流向呈现“借了不还”或“有借无还”情形,
依据税法规定,就会被视为赠与行为。
李庆华表示,若国税局发现疑似漏报赠与税行为,必须约谈民众,在
民众愿意配合举证前提下,国税局会给予民众足够时间准备相关资料
、并协助佐证。
国税局提醒,父母依遗产及赠与税法,以显著不相当代价,将财产让
与给子或他人,如父亲以低价将房屋转卖给儿子,或是免除、承担他
人或子女的债务,也都算是赠与行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udn.com/news/story/6656/638854
法源(遗产与赠与税法第5条)
视同赠与行为:1. 用自己的资金,无偿为他人购买财产
2. 以显著不相当的代价(如低价),将财产让与他人
,或是免除、承担他人债务
3. 因显著不相当的代价,出资为他人购买财产,例如
儿子购屋需要800万,向父亲借贷,但父亲给了儿子
1300万,多出的差额500万,即视为赠与
4. 二亲等内亲属间的财产买卖
例外情形:若为借贷行为,则不需缴纳赠与税,但赠与人须负起举证责任
,向税局出具可证明双方借贷行为的相关资料,如:汇款、还
款、利息给付等纪录或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