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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复育失控 啃光火龙果
惨赔百万 恒春果农:可以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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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委会通令可对入侵破坏农作物的保育类台湾猕猴,以“人道方式”捕捉猎杀,恒春
半岛复育的梅花鹿数量激增至2千头,农民也发出怒吼,指农作物经常在刚发芽时就遭梅
花鹿啃食,近来在恒春半岛栽种面积逐渐扩大的火龙果,也成为梅花鹿的食物,“为鹿所
苦”的农民反问农委会:“梅花鹿也可以猎杀吗?”
野外数量已2千头
垦管处1984年成立梅花鹿复育工作站,野放14次共计233头,考量到环境承载量,目前虽
没有野放计划,但根据垦管处调查,目前野外梅花鹿族群因没有狼等天敌,已有约2千头
。梅花鹿野放在外自行繁衍后代,鹿只数量逐年向上攀升,专门担任生态导览的“社顶部
落”经理余小芳坦言:“垦丁的梅花鹿数量已如百年前的嘉南平原。”
梅花鹿数量之多,也让恒春半岛居民“为鹿所苦”。满州乡一名古姓农民曾目击梅花鹿啃
食自家火龙果园,让花了150万元种植的近一公顷火龙果,全因卖相不佳滞销,几乎血本
无归。
有的农民则是从泥土上留下的动物脚印,判定啃食农作物的“凶手”就是梅花鹿。在满州
乡种植一甲地黑豆的庄姓农民满腹辛酸地表示:“种下的黑豆,全被梅花鹿吃光。”
为了驱赶梅花鹿,农民会拿冲天炮驱离,并多次向垦管处及当地乡镇公所陈情,但当地陈
姓动保人士认为:“花时间、金钱复育灭种梅花鹿,现在却反倒面临被杀的困境,简直笑
话。”
“做好防护更重要”
垦管处保育研究课长马协羣表示,曾有农民拿着受损农作物照片要求垦管处赔偿,垦管处
也只能协助农民做好防护措施。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若动物损害生命及财产安
全部分,可自行处置,“基于保育立场,垦管处也希望农民与梅花鹿两相权衡,获得最好
解决方式。”
屏东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骐指出,危害到农民生命财产安全时,为求自
我防护而猎杀野生动物,通常会让农民背负“残忍”的罪名,他认为猎杀与驱离都仅是短
暂的效果,主要还是农民得做好防护措施,主管机关更应讨论补偿的可能性。
台湾梅花鹿小档案
●学名:Cervus nippon taiouanus
●英文名:Formosan Sika Deer
●食性:树叶、嫩芽、青草
●栖地:台湾特有亚种,族群喜好生活于200公尺以下的平原及丘陵
●体形:雄鹿身长约180公分、80公斤;雌鹿约150公分、50公斤
●特征:背上有白色梅花斑点,雄鹿2岁起开始长角,每年增加一分叉直到5岁
●保育等级:无
资料来源: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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