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块地的灌浆工人
那块是属于私有地,88年承租商为了二楼停车
场进出方便将你们看到凸出来的那块,设为人
行通道,供民众通行。所以目前不会有既成道
路的问题
先前台中市政府都市测量课跟地主说
那个不是现有道路,只是人行道供人通行
没想到抗议声四起之后,他便改口说那是现有道路
有凭有据,在办理废除道路手续之前,属于违法。须限时拆除
如今一看,的确那是现有道路,当初前任地主是有同意建设局
施工养护,所以它就是算现有道路。一个礼拜内就会拆除认定
是现有道路的部分。
不过若四五个月后,那块又被灌水泥,你们就别认为那是路霸了
代表地主已经申请通过道路废除程序,收回原本的土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