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P要管饭局 议员:别把人得罪光了

楼主: kiki2125 (噬谎者)   2015-01-03 14:35:27
※ 引述《starkler (使塔课)》之铭言:
: 好笑的是其实柯P的要求根本就不是新东西,
: 马政府的廉政伦理规范早就有规定,
: 只是这些大官从来没遵守过,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些规定存。
: 现在柯P的说法其实本质上就是在落实廉政规范而已,
: 一堆不遵守规定的人居然在那边跳脚!
: 首先来看“现行规定”有关吃饭的部份
: 公务员不能跟职务上有关的人吃饭,除非有例外情形
: 如果有例外情形,要先“报告长官核准”才能参加。
: 是不是根本就跟柯P的讲法一样?
: 里面可没说资深公务员自有分寸可以例外不用遵守,是不是一样把大家都当小孩管?
:
: 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总统府网站)
: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704
: 七、公务员不得参加与其职务有利害关系者之饮宴应酬。
: 但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在此限:
: (一) 因公务礼仪确有必要参加。
: (二) 因民俗节日公开举办之活动且邀请一般人参加。
: (三) 属长官对属员之奖励、慰劳。
: (四) 因订婚、结婚、生育、乔迁、就职、升迁异动、退休、辞职、离职等所举办之活
: 动,而未超过正常社交礼俗标准。 公务员受邀之饮宴应酬,虽与其无职务上利害关系,
: 而与其身分、职务显不相宜者,仍应避免。
: 十、公务员遇有第七点第一项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应签报长官核准并知会政风机构后始
: 得参加。
:
: 再来看“现行规定”有关关说的部份
: 公务员遇到关说,必须在于三天内向政风登录,
: 各机关每季都要将关说情形公告(包括违反规定的人员姓名跟事由)。
: 现在柯P的要求跟中央法规也只差在他可能是打算逐案公告,
: 但现在规定是“违反规定被惩戒者”都要公告,
: 就算柯P全部公告,也只是把“没违反规定者”一起公告而已,
: 既然没违反规定你们是在怕什么?
:
: http://www.aa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294181257.doc(法务部网站)
: 行政院及所属机关机构请托关说登录查察作业要点
: 五、请托关说事件,应由被请托关说者于三日内向所属机关政风机构登录;未设置政风机
: 构者,应向兼办政风业务人员或首长指定之人员登录。
: 十二、各机关应按季将请托关说事件登录之统计类型、数量及违反本要点受惩戒确定之人
: 员姓名、事由公开于资讯网络。
:
: 从这些县市首长跟议员的说法可以知道所有人长期以来都把大家当白痴,
: 明明马政府自己早就订了吃饭跟关说的规定,
: 但从来没有人遵守,政府也从来没有去抓过这些到处吃饭到处关说的人,
: 他们就还真的以为所作所为都是正当的。
: 现况只是大家上下交相贼,下面违反得很开心,上面的从来不去抓而已。
: 现在看到柯P的说法在那边跳脚说背离现实违反人情,
: 结果可笑的到底是谁?
: 订定上面那些规范的法务部敢不敢出来面对?
现在三立节目 就正在说这件事
除了徐永明教授以台北市民身份说,当了台北市民这么久真不知道怎么跟局处首长吃饭
其他来宾:包含秦大婶开始扯,说局处首长拿的任命状都是中央政府给的叭啦叭啦~
然后郑师诚、陈东豪、郭正亮有的没的$@$%^$#%@^@#!!^&
看了只有一句话:你们这么怕干么?
作者: happinessum (バナージ・リンクス)   2015-01-03 14:36:00
打电话进去骂啊
作者: hugh509 ((0_ 0))   2015-01-03 14:36:00
法律就是规定不能随意聚会 他们是在靠杯沙小?
作者: mirza (张良)   2015-01-03 14:39:00
小弟刚开了一下,其实只要有检举奖金,当事人无所遁行
楼主: kiki2125 (噬谎者)   2015-01-03 14:40:00
爱当沉没的多数~
作者: inmee (J)   2015-01-03 14:43:00
楼上上,问题是你敢具名检举吗?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5-01-03 14:48:00
如果我缺钱缺很大 我敢 LOL
作者: nhclover (青春的香味)   2015-01-03 15:41:00
怕‘桩脚’长了脚 然后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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