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违建装修被拆 告设计公司败诉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164373.shtml
李姓妇人请朱姓设计师装修顶楼加盖的既存违建,
被邻居检举而拆除,李妇认为朱曾说“既存违建”打点好邻居就没事,
向朱和设计公司求偿356万元,士林地院判李妇败诉。
市府建管处指出,既存违建既遭拆除后重盖,就视为优先拆除的新违建,
迟早会被拆,民众不要认知错误。
李姓妇人取得士林某公寓4楼所有权,在5楼窗边规划浴缸。
去年初她请朱姓设计师和不锈钢业者施工,工期半年;
讵料3月时遭举报违建,7月3日拆除大队拆光。
李妇表示,顶楼违建1994年前就存在,修缮前应请建管处审核,
朱却告诉她“既存违建”可缓拆,打点好邻居就不会被检举,
朱还建议拆掉原有铁屋梁柱和屋顶,双方签订310万元的室内装修工程契约,
但装修到一半,顶楼就被拆光。
李妇认为朱未尽管理人义务,违背“委任契约”,她损失19坪多、市价213万元,
设计公司未按时完工,应返还已付的124万工程款及赔迟延罚款。
朱姓设计师喊冤称未和李妇成立委任契约,
他虽曾带空照图找查报员、某市议员开协调会,但是出于热心和善意。
朱说,梁柱和屋顶是屋主自行找不锈钢业者做的,与他无关。
不锈钢业者说,施工设计屋主都有参与,皆经她同意。
2名建管处查报员证称,议员一再关心是否能暂缓或免拆,
但他们都解释既存违建修缮超过一半,被拆的可能性极高。
设计公司已施工部分光泥作、水电等成本就要120余万元,
法官认定设计公司无不当得利,不须还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