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引述《Andy5566 (小妹56)》之铭言:
: : 台北市长室传出工作太操,台北市长柯文哲说,秘书做1天哭哭啼啼走了。女律师、废除
: : 死刑推动联盟法务主任苗博雅为基层公务员发声,她认为,公务员若配合长官需求朝七晚
: : 九,“在争取劳工劳动权、争取医护劳动权的路,又要怎么走下去呢。”
: : 苗博雅昨天在脸书指出,高级公务员有很多是拿钱不办事的米虫,部分米虫型公务员上班
: : 凉凉没事干又吃相难看,只顾自己爽领薪俸、退休俸,对于劳工死活不闻不问;当公务员
: : 被剥削的事件发生时,自然会有很多劳工拍手叫好。
: : 她表示,但有很多基层公务员辛苦工作的程度不下于一般劳工,被剥削的公务员和被剥削
: : 的劳工彼此相挺、基层公务员和基层劳工支持彼此的劳动权益,才能提高改变的可能。
: : 她意有所指的说,如果认为一般劳工被拗朝七晚九、24小时待命及医护人员血汗值班不公
: : 平,那对待公务员应该也是如此。文末还“附注”,“民选首长为了政绩、为了选票自愿
: : 性全年无休,并不是劳动权要处理的范围”。
: : 苹果日报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229/532462/
昨天忘了补充一点:
其实阿苗这段文章有一个最大的问题,
那就是她用的是"有罪推定"式的论述法。
她先假定了"台北市的公务员有被柯文哲剥削的情况",
从而推出"社会上的劳工看到公务员被剥削,都不会伸出援手,只会叫好"的结论。
问题是,柯文哲确定有"剥削行为"吗?
(其实剥削这个辞也超难定义,有学过马克思主义的人都该知道这点)
就算我们不管"剥削"这个定义问题,
阿苗在论述中,已经先假定柯文哲"有剥削",这不就是有罪推定吗?
阿苗在郑性泽的案例中,一再强调"无罪推定"的重要性,
但在柯文哲祕书这个案例上,就自动变成"有罪推定",这难道不是双重标准吗?
为什么对死刑犯就要无罪推定,对柯文哲就要有罪推定?
这就是我讨厌这帮废死人的原因,要救人的时候就是无罪推定,
要批人的时候就自动转弯,变成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