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肉身挡立委座车 蔡丁贵.洪崇晏遭诉

楼主: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4-12-29 20:56:37
※ 引述《happinessum (バナージ・リンクス)》之铭言:
: ==公投盟总召 蔡丁贵==
: 对我来说
: 我觉得我们都没有自由
: 因为我们表达的声音都不能
: 间接的民意机关都不听
: 我们哪有自由 那(妨害)公务
: 他们要去吃饭 哪算公务
是啦,挑妨碍公务可能值得讨论,
反正一堆罪名,拿一条自己觉得没问题的讲就可以在FB发文了。
因为我们表达的声音间接的民意机关都不听,所以觉得我们都没有自由
这人到底是抱持什么想法在看世界?
这话如果换成挺蓝的人讲一定是被嘘到XX
: ==台大研究生 洪崇晏==
这家伙现在讲的话越来越空虚,看起来只是想红而已。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4-12-29 20:57:00
喔 你想说啥
作者: covari (鱼昆)   2014-12-29 20:58:00
嗯?民意机关不听表达声音,用FB发文不是很正常吗?
作者: halusai ( )   2014-12-29 20:58:00
红衫军延街打坏店面的东西 好棒
作者: OmegaWind (换季了)   2014-12-29 20:58:00
对呀 爱国同心会打人就要换局长 都不能表达意见
作者: bybe (小p)   2014-12-29 20:59:00
所以呢 立法院想怎样干 就不用管民意吗
作者: halusai ( )   2014-12-29 21:00:00
没有他们 怎么会让“不管民意”事件让大众知?倒果为因 笑屎
作者: funnyrain (funnyrain)   2014-12-29 21:01:00
意思是说蔡丁贵会投给连胜文这样吗?
作者: halusai ( )   2014-12-29 21:01:00
有多少人没在关心三十秒过法案的事 若不是学运 11/29 呵
作者: jeff45 (jeff)   2014-12-29 21:03:00
他们的行为应该是妨害自由,但说妨害公务明显是欲加之罪但即使对方妨害自由,开车撞人那段真的很扯,法院怎么判?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2-29 21:05:00
作者: Shalone (虾龙)   2014-12-29 21:07:00
你到底想说什么 有话就直说嘛是哪里奇怪了?政府机关罔顾民意,人民无自由感是很难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