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楼主: skyler (小史先生)   2014-12-29 18:21:10
※ 引述《akanelovejin (KyoJ)》之铭言:
: 原来后妈不是妈!
: 第一次发这样的文章、如果发错,请告知!谢谢!
:
前一阵子因为外婆过世,所以请了丧假。递了讣闻给公司,却被公司说,因母亲字段的名字跟过世的外婆名字不同所以不能请丧假。我说,外婆是外公再娶的。结果公司却叫我要提出"扶养证明"。后来我去申请了外公的户籍誊本(全家人的都在上面),交给公司后却又被打回。只因为"无法证明我母亲与外婆的亲子关系"。后来同事提醒,叫我打电话去劳工局询问,结果一样很扯,劳工局也说我这样不能请假! 只因为我妈妈的母亲字段不是现在这位外婆的名字ˋ提出的正名没办法证明我外婆跟我妈有亲子关系。原来台湾还有这样的规定存在,原来没有改母亲栏,后来的
: 妈妈就不算妈妈? 或许现在说改正我妈的母亲字段改成过世外婆的名字,但重点是都这么久没有,就因为这样要改而不是让人觉得抹煞原生家庭?且又像是在丧家伤口上撒了盐巴?我活了这么大,真的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情....最后也只能改成请事假....。
: 写这些,是想让大家知道,没想到台湾还有这样的一个规定存在....。活了这么大,第一次听到如此扯到不能再扯的事情....
我同事老婆的继祖母过世
而且继祖母还是在日本往生
我同事就请丧假去日本了
所以看公司的制度吧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3-12-29 18:21:00
不是空白文梗 滚
作者: usebbs (ptt)   2014-12-29 18:24:00
"户籍誊本正本"会写吧?注记元配偶殁,然后于什么时候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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