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美河市资料公开?柯文哲:通通解密!

楼主: ugvu1980 (阿修)   2014-12-28 07:54:52
※ 引述《xyyzzz (....)》之铭言:
察看旧新闻 就可以知道了
美河市案 监委估政府损逾百亿
监察院对外公布的弹劾案文,双方权益分配比例、土地及建物成本等关键数字,都以○○○
代替。
马以工表示,与个人资料保护法无关,是因北市府与日胜生的权益分配过程,被北市府片面
列为机密,监察院再三要求解密,北市府相应不理。
她说,不能为掩饰犯罪,就将公文订为密件,不了解北市府为何不解密?将持续要求解密;
李复甸也说,这是“莫名其妙的制度”。
: 双面垒垒的好友慧珠好像在选后那个礼拜不知道哪个节目说过
: 在选前说过曾经用议员职权想调阅美合市建案的合约档案..
: 结果她说台北市的建案合约都列机密...
: 就算是现任市长还是就任市长都不得调阅 要去申请解密等解密期到
: 中间当然不知道要被非自然力量档多久..
: 说的是真的??有北市公务员要出来来说下吗..
: 如果是真的难怪胖虎有事无恐..
: 掀出来大概会动摇党本吧
列为机密是真的啊 胖虎在101年11月就说要解密了 到他下台后都还没解密??
台北市议会公报 第 89 卷 第 10 期
质询日期:中华民国 101 年 11 月 8 日
质询对象:郝市长龙斌
许议员淑华:
请捷运局和政风处上台备询。市长,本席要跟你讨论很严肃的话题,这个部分
在台北市议会已经觉得非常严重,我问过台北市议会的法规委员会,包括法规委员
会召集人林晋章议员,都已经针对这件事情着手来处理,连台北市议会的法规委员
会都认为这件事情非常严重,刚才应晓薇议员也有提到台北车站的双子星联开案这
个部分,市长刚才也说欢迎去检举,局长刚才也提到这个联开案还在进行,所以不
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但是你们一定会严格的请政风处去把关,这些都是你们所说
的。
针对之前监察院在弹劾常岐德之前,在民国 99 年已经有发纠举函给台北市政府
,市长知不知道?看一下纠举函,这个是 99 年 1 月 13 日,纠举函的内容是给台北
市政府和台北县政府,针对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办理本案,也就是刚才提到美河
市的案子,“权益分配作业未先就本案办公室、商场、住宅大楼等 3 项产品类别之
未来处分效益或经营风险,详予分项评估”。
对于这个,还有楼地板面积这些事情,他们认为这个案子应该提出纠举。局长
,在监察院提出纠举之后,你们后来是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捷运工程局陈局长椿亮:
对于监察院的纠举,我们了解它的意思是在于,对于这些建筑物做为商店、住
宅,整个价值各方面要再区分出来。
许议员淑华:
就是它的权益分配。
陈局长椿亮:
对,这是涉及到它的权益分配。
许议员淑华:
当时纠举之后,没有看到市政府有任何的回应跟处理。
陈局长椿亮:
事实上,我们有就这一方面检讨。
许议员淑华:
看一张照片,结果今年的 10 月 30 日直接弹劾常岐德,我想市长可能很忙,没
有时间看弹劾案的内容,我故意把弹劾案的内容列出来给你看,你好好从监察院的
内容去反思一下,为什么议会这么生气,为什么我们希望你正视这个问题?
弹劾案内容的第 2 点,无偿取得的部分却未依规定无偿取得而损及市府权益,
亦严重失职在权益分配比例估算方面,草率决定委托鉴价之对象,财政局承办人员
有表示意见,竟忽视财政局第 5 科承办人员所称,完全未参考可轻易取得的公开资
讯,而低估土地价值,初估约高达 90 亿元之钜,致市政府土地价值远低于市价价值
,做此低于背离经验法则权配的比例。
第 3 点,针对常岐德跟当时的处长都有提到这个问题,有问到当时为什么会盖
章同意这样的权益分配?结果处长说:“怎么会有长官听下属的意思,应该是他认
为没有问题,我们才去批示核准”,这就是问题,从上指导下,上面要求下面就要
听。
依照估价时市场所做分析之估价,只会看到使用的案例合不合理,这是你们官
员说的话,他说:“公部门无法主导,只看推估合理性;结果在讨论的时候,拉高
声音谈像是商人一样在喊价,并非用计算出来”,这句又是重点,不是用计算出来
,而是用喊价。然后为了维护公部门的权利,监察院才会纠举确实办理估价作业有
违失职,难辞监督不周之咎。我要凸显的问题是这些状况,为什么连监察院去调阅
资料之后,才发现台北市这么扯。
下一页,监察院弹劾常岐德、高嘉浓,提到一句非常关键的话,台北市政府与
日胜生权益分配过程,被北市府列为机密,监察院再三要求解密,台北市政府相应
不理,马监委说:“不能为了掩饰犯罪,就将公文订为密件”,将持续要求台北市
政府解密;监察委员李复甸也直言,这是“莫名其妙的制度”。问题在机密文件如
何去定义?
再看下一页,这个是捷运局给监察委员的内容,里面全部都是圈圈的资料。我
以为你们只给市议会这样的资料,有商业机密、个人资料保护法,讲了一大堆法条
,然后给我们一堆圈圈,原来你们给监察委员也都是圈圈,惹得监察委员们现在也
很不舒服。市长,什么样的文件可以用机密处理?
郝市长龙斌:
基本上,这件事情在权益分配还没有确认之前,或者整个业务没有… …
许议员淑华:
什么样的文件可以列为机密?
郝市长龙斌:
基本上,就这一类型的案子来说,在商场洽商、招标案、权益分配案,在整个
案子没有底定之前当然要列为机密,可是承办的官员要负起相关的专业责任。
许议员淑华:
在底定之后呢?
郝市长龙斌:
底定之后应该要解密。
许议员淑华:
很好,市长请看下一页,为了这件事情,我调了台北市所有的联开案,刚才监
察院纠举了 3 项:建物成本、土地价值和权益分配,结果我问你们这 3 项资料,权
益分配是怎么处理?你们却跟我说权益分配内容涉及到个人资料、他人之营利以及
职业秘密,经捷运局电洽投资人询问,可不可以把资料提供给议员?投资人说:“
不可以”,所以均表示不同意提供。
郝市长龙斌:
请局长说明完,我再补充。
陈局长椿亮:
这种涉及到商业上的竞争,因为投资人需要跟很多地主协调。
许议员淑华:
局长,台北市从民国 86 年到现在,总共有几件联开案?总共 82 件,现在已经
完成 47 件,我调阅了 47 件完成的资料,结果你们给我的公文,还要打电话去问投
资人可不可以提供。市长,你知道民国 86 年第一件联开案是哪一件吗?是科技大楼
站。
科技大楼站是第一件联开案,从民国 86 年到现在都已经盖完了,结果我在 15
年后要求提供资料,却跟我说权益分配还要再问投资人!后来我再去问权益分配的
资料,捷运局有多么恶劣,他给我的全部都是法条,他说权益分配比例不予提供,
因为涉及到营业秘密法、个人资料保护法、政府资讯公开法。
郝市长龙斌:
议员,这个部份我补充一下,他们也跟我提到这个部分涉及到资料公开法、营
业秘密法、个人资料维护法,我觉得这中间应该有一个空间,在签约过程中间保密
,当这件事情结束以后,我们应该有公开的权利。
许议员淑华:
本来就是要这样,不然就是规避议会的监督,从民国 86 年盖完到现在已经 15
年了,市长,这 15 年都是机密,什么时候要解密?难道这是台北市政府不能说的秘
密吗?
郝市长龙斌:
因为台北市政府没有道义承担,议员,这部分从某个角度来讲… …
许议员淑华:
后来我再去调阅资料,关于权益分配是如何形成,你们说有一个权益分配小组
,所有的权益分配是由他们来定夺,结果权益分配小组最高的层级是谁?谁在主导
这样的会议?是由捷运工程局负责企划的副局长来担任召集人。而最伟大的财政局
,不需要局长或副局长出席,对于土地如何持分?如何跟别人换算权益分配?居然
不需要有层级高一点的人。
郝市长龙斌:
这个已经改过了。
许议员淑华:
从民国 86 年到现在,所有的 47 个案子都是由这位副局长来定夺。所以市长上
任后是有魄力的,到了 101 年 3 月 29 日,你们做了修正,认为外界的质疑太多,因
为你们列为机密,所以修正了权益分配小组的成员,至少把层级拉到副祕书长的层
级。可是前面 47 个案子就这样通过了,层级只要一个副局长就可以决定所有的事情
,刚才监察院所纠举,包括鉴价师、鉴价事务所,随便找了一个鉴价事务所,鉴价
还跟市价差很多,随时都可以找到所有的价格来比对。
郝市长龙斌:
议员,我觉得您的质询准备的很好,把整个捷运联开案土地权益分配过程中间
,有些大家都质疑的问题清楚的点出来,我在这里先简单的说明一下,再让您继续
进行下去。
刚才议员提到的几件事情,从台北市政府的立场来看是有问题,最起码我们这
样做不足以昭公信,所以我已经指示检讨权益分配的过程,包括提高府内参予审查
的层级。
更重要的是议员刚才提到的鉴价制度,我当初是要求 5 家事务所来鉴价,然后
把最低、最高的一家给删掉,取中间 3 家的平均值,结果他们说找不到 5 家,所以
我说最起码要找 3 家,绝对不能只找 1 家来鉴价。然后就 3 家的鉴价,若有差异太
大的,要取消再来做,目前的鉴价机制是朝这个方向来强化。
另外,还有土地贡献成本的鉴价,要纳入地政局、都发局、财政局等专业局处
来协助审查,建筑贡献成本要纳入工务局、建管处及府外专家来审查,所以现在这
件事情绝对不是让捷运局一个单位,或者是一个处来负责。
更重要的是议员刚才也有提到,我们的资料,我始终相信,包括台北市政府任
何一个招标案,任何一个工程委托案,当这个事情完成以后,就是完全公开透明,
是由谁得标?是由谁在执行计画?全部都要让所有人知道,这个样子才能够以昭公
信。所以刚才议员提到的这件事情,我会请法务局来研究,在那些情况跟限制之下
,或者是当初该怎么说明清楚之下,我要求所有的案子统统公开透明。
许议员淑华:
市长,连我去要会议纪录都不提供。
郝市长龙斌:
如果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就不行。
许议员淑华:
我要的是公馆站的资料,公馆站已经完成很久了,也是不提供资料。
郝市长龙斌:
议员,这个部分我已经承诺了。
许议员淑华:
好。市长,我还是要把资料呈现给你看,这 47 笔的联开案里面,台北市政府占
40%的土地持分,有多少笔?
郝市长龙斌:
议员说的是会议纪录,对不对?
许议员淑华:
我现在说的是市政府拥有的持分。
郝市长龙斌:
议员刚才提到希望拿到会议纪录,我也要说明清楚,原则上会议纪录不可以提
供,但是会议结论要提供。为什么要这样?议员也了解,因为我做过环保署署长,
在委员发言的时候,就如同议员有言论免责权,就委员发言的过程,我们不能提供
,要给予保护,让他充分就专业来发言。
许议员淑华:
问题是连会议结论也不提供给我。
郝市长龙斌:
原则上,会议结论要提供,会议纪录不提供。
许议员淑华:
什么资料都不提供,都列为机密,这是最大的问题,所以我只好去找相关资料
,来呈现一些问题让市长看。
现在讨论土地持分的问题,你知道 47 件已经完成的案子,市政府占 40%以上
的土地持分有几件?
郝市长龙斌:
我不知道。
许议员淑华:
在 47 件里面,台北市政府占 40%以上的有 23 件,这么高的土地持分比例,就
有 23 件,结果后来跟别人权益分配以后,变成怎么样?我提几件最扯的个案给你看
,南港线后山埤站土地持分 43.44%,结果建物分配、权益分配只有拿到 8.59%!就
像是一个 25 坪的房子跟别人来合作,最后只拿到 2 坪,这样对吗?后山埤站是由丰
福建设公司建设,后山埤站交 24 基地有 21%的持分,结果只拿到 6%。
更离谱的是万芳社区站,57.89%将近 58%,结果我们拿到的还不到 30%,这个
是由桦福建设公司建设。市长,桦福建设应该是你心里的痛吧?这个张纲维从头到
尾就是烂帐一笔。财政局局长,张纲维还积欠我们很多钱?应该要付的租金都没有
付,桦福建设在万芳社区站的持分比例,给我们的还不到 30%。
新店捷运站有 23%,结果我们只拿到 9%。最离谱的真的是后山埤捷运站,我
们的持分比例这么高!
陈局长椿亮:
刚才提到的这些站,都有一个重要特色就是有捷运设施,捷运设施在登记的时
候,都要把捷运设施持分的土地保留下来,所以数字看起来好像对不起来,这是第
1 个因素。
第 2 个因素,因为有些土地,我们拥有的比较偏僻,它是山坡地,我们不能精
确的… …
许议员淑华:
局长,你这样说有误导,你的设施都在外面,是一个站体。
陈局长椿亮:
有些是分构,有些是共构,都是按照这样来计算。
许议员淑华:
但是那部分所占的比例不高,很多都是在地下,现在拿回来的比例指的是上面
的建物,它如果盖了 20 层楼,你拿不到 1 层楼,如果以 43%,我们只拿到 8.59%来
看的话,真的很离谱!
捷运工程局联合开发处林处长勋杰:
刚才 3 个案例的特色非常一致,它们都是分构型的联合开发,简单说就是捷运
设施上面并没有联合开发,以至于投影的面积非常大,因为法定必须提供捷运设施
土地持分,因此登记之下,土地投影几乎都计算在捷运上,我们反而是拥有更多的
土地,土地持分其实是到了捷运设施那边。
相对的,因为分构结合开发的上面并没有联合开发,所以建物比例就相对降低

许议员淑华:
没有,在万芳社区站… …
林处长勋杰:
万芳社区就是分构;后山埤站交 24 基地也是分构。
许议员淑华:
后山埤站就在南港,我们每天都经过,我是说你的公共设施其实还有大马路跟
地下,上面的部分还有 2、3 层楼,结果只有分到 8. 59%。
林处长勋杰:
这是在我刚才说明的理由之下,它的计算就会呈现这样的结果。
许议员淑华:
市长,这件事情从头到尾,就是“机密”两个字,像这些案子我们只好自己去
拼凑,拼凑出这些很可怕的数字,你不觉得很离谱吗?
郝市长龙斌:
我觉得议员今天的质询,把问题清楚的分析出来,包括资料透明的程度,还有
公开的时机,我觉得这些都绝对有检讨的空间和改进的空间,我会要求法务局在不
违背相关法令的原则之下,相关法令包括个资法、营业秘密法等等,我们会做最大
程度的透明。
许议员淑华:
所以部分会开放解密?尤其从民国 86 年到现在,已经 15 年了。
郝市长龙斌:
原则上在没有法令限制的前提之下,我们都会开放。
许议员淑华:
什么都有法令限制,你刚才也说了一大堆法令,那今天就不等于是白讲了!什
么时候可以解密?
郝市长龙斌:
我会请法务局研究,在这个会期结束之前,一定会给您一个答案。
许议员淑华:
在这个会期结束之前给我一个解密的答案,所以市长也同意要解密?
郝市长龙斌:
就是议员刚才质询的所有问题,我会请捷运局与法务局来研究,除了法律限制
不可以解密的部分,会给议员做清楚的说明以外,原则上其他统统解密。
许议员淑华:
其他统统解密。
郝市长龙斌:
我始终相信只有所有事情公开透明,放在阳光下,我们才可以昭公信,也可以
让所有同仁有所警惕,尽心尽力把事情做好。
许议员淑华:
在这个会期结束之前你要告诉我,你们解密到什么程度,对不对?至少你要承
诺,前面这些已经封存 15 年,已经都盖好的 47 个案子,所有的内容都应该要全部
解密。
郝市长龙斌:
刚才跟议员提到,除非法律上有限制不能够泄漏。
许议员淑华:
市长,可是他们可以拿好多法条给你!
郝市长龙斌:
不会,这个会由法务局来做判断,我们会给议员做清楚说明,这件事情也会请
捷运局主政。
许议员淑华:
所以你承诺要解密?
郝市长龙斌:
原则上,我们会朝公开透明的方向来做。
许议员淑华:
你就说“解密”2 个字,你一定要说“解密”,这样才可以以昭公信啊!
郝市长龙斌:
原则上,除非法律有限制不能解密,我们当然都解密。
许议员淑华:
希望真的都可以全部解密。
郝市长龙斌:
我也希望这样。
许议员淑华:
因为法务局里面很多法务人员都会拿很多法条来搪塞我们,包括搪塞监察委员
郝市长龙斌:
不会,请法务局来跟您说明原则。
法务局蔡局长立文:
在资料提供上面,按照政府资讯公开法,在不涉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前提之下
,原则上是公开的。
许议员淑华:
什么叫做不涉及个人资料?
蔡局长立文:
个人资料保护法对于个人资料有一些定义,比如说个人的住所、年龄、医疗的
经验等等。
许议员淑华:
但是我觉得权益分配的比例,在当时是如何来谈的,这些应该可以公布。
蔡局长立文:
是,在不涉及到个人资料的部分,原则上政府资讯公开法是要求公开的,但是
它有一些例外条款的部分,我们会依照市长刚才的指示,对于例外条款的部分,如
果各机关有疑义的时候,我们会尽量在法令范围内做限缩性的解释来提供。
许议员淑华:
监察委员为什么会弹劾?也是因为这 3 项,建物价值、土地价值、权益分配,
至少这 3 项一定要解密。
郝市长龙斌:
基本上,我完全同意议员所提到的鉴价、权益分配和土地价值,这 3 项我们会
朝公开的方向来努力。这件事情我会请捷运局主政,在会期结束之前用书面资料跟
议员说明。
许议员淑华:
好,谢谢市长,不然议会的法规委员会,真的就要来处理了,请卫生局上台备
询。
作者: richjf (jeff)   2014-12-28 08:01:00
从选完就喊要全面解密了 给你一个月去销都销不完
作者: cloudin (☁云应)   2014-12-28 08:01:00
ㄧ堆议员等著gg 难怪都趁现在能骂先骂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奥纳多皮卡堺雅人)   2014-12-28 08:03:00
等著看一些政客被关 ㄎㄎ
作者: sakura000 (卍☆㊣煞氣★艋舺㊣☆卍)   2014-12-28 08:03:00
贪腐市长郝龙冰为什么没有抓去跟阿扁一起关?
作者: pftmax (无)   2014-12-28 08:04:00
解了八年,便秘哦
作者: fboyfboy (yes papa)   2014-12-28 08:04:00
蛆:阿扁下台!
作者: wgst88w (清楚明“熙”)   2014-12-28 08:04:00
市民本来就有知的权力,既然目前解密权限在市长身上...OK
作者: zz71 (zz71)   2014-12-28 08:09:00
一早就重口味的 高调推!!!
作者: buddar   2014-12-28 08:10:00
可以为礼貌po文、为一专用道开临时会,却无法监督让市民损失百亿的美河市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湾)   2014-12-28 08:10:00
难怪现在要找柯的麻烦 猛开临时会?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奥纳多皮卡堺雅人)   2014-12-28 08:11:00
因为会怕了呀 到时不知道多少人准备跑路or被关
作者: sziwu1100 (田桥仔)   2014-12-28 08:12:00
美河市双子星上百亿的弊案没要没紧...拆个专用道跟首长有没有起立却被蓝营议员大作文章~~
作者: ALENDA   2014-12-28 08:20:00
反正只要资料全公开,自然会有人查
作者: qozxcv (卷翘睫毛)   2014-12-28 08:22:00
邦伯准备脸肿
作者: buddar   2014-12-28 08:25:00
都签完约了,有何机秘可言??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4-12-28 08:46:00
搬板凳来看好戏,会不会关到马废物?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
作者: ecohsu (Big Swordman)   2014-12-28 08:49:00
解密前几天桃机应该会有蛮多重要人物通关
作者: recruit   2014-12-28 08:50:00
有没有键盘乡民要开始准备懒人包的
作者: hypotension (hypo)   2014-12-28 09:46:00
好废物
作者: sharonest (同样的星空)   2014-12-28 10:03:00
作者: ahbow (成熟一点)   2014-12-28 10:22:00
有卦帮推
作者: rangting (rangting)   2014-12-28 10:37:00
作者: beeeen (双双)   2014-12-28 10:40:00
PUSH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湾人)   2014-12-28 10:44:00
作者: wowowsakura (樱花甜不辣)   2014-12-28 11:12:00
唉唉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4-12-28 11:20:00
你不知道卍解要练十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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