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佳龙批BRT不能通话胡志强:开车可以讲

楼主: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4-12-28 00:43:54
※ 引述《aa3ch (啥利破特)》之铭言:
: ※ 引述《tedpc (cpdet)》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民报
: : 2.完整新闻标题:
: : 林佳龙批BRT不能通话 胡志强:开车可以讲电话吗?
: 我突然觉得老胡会搞出一个“完全没有行控功能的行控中心”没什么好意外了
: 因为他很显然
: 根‧本‧不‧知‧道‧行‧控‧中‧心‧是‧什‧么!
: 与线上驾驶员通话,绝对只是行控中心最基本的功能
: 台铁、高铁,以及北高两市的捷运系统
: 只要有“行控中心”的运输设施都做得到,台中BRT是惟一的例外。
: 如果BRT的行控中心连通话的功能都没有,那绝对只是公共汽车而已
: 这是郑捷案发生时,北捷行控中心与该列车司机员和江子翠站长的通话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04/410322/
: 可以听到他们在协调列车该不该开,这个动作就是列车调度、就是行车控制
: 这则是台铁 http://youtu.be/2QVThTLOgAY?t=34s
: 老胡讲那种话,只显现出他真的完全不知道什么是BRT和行控中心而已
胡前市长说得没错,BRT只是 Bus Rapid Transit,
因为轨道车辆与机动车辆的路权优先差异与道路铺设位置,
让BRT 的行驶风险高于MRT 。
而公共汽车不是轨道车辆,是机动车辆,
要即时处理行驶车道或相邻车道的突发状况。
但开车时讲电话或与邻座聊天很容易分心,
所以公共汽车司机不能一边开车一边讲电话。
看到底下回文的发言,只能说你们把轨道车辆与机动车辆混为一谈。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 90 条
驾驶人驾驶汽车,除应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并服从交
通指挥人员之指挥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操作或观看娱乐性显示设备。
二、禁止操作行车辅助显示设备。
三、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电脑或其他相类功能装置进行拨接、
通话、数据通讯或其他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
警备车、消防车及救护车之驾驶人,依法执行任务所必要或其他法令许可
者,得不受前项第三款之限制。
至于某些人说行驶平面道路的公共汽车可以加装无线电 ,
或拿日本名古屋BRT 来嘲笑台中BRT 的人,
都应该先修法,你们能想出比较好的方法吗?
就像柯市长说的,批评时应该提出修正方法。
XXXX
作者: apa9394 (委员长老虎)   2014-12-28 00:44:00
那为什么我能边看A片边打手枪
作者: soria (soria)   2014-12-28 00:45:00
谁告诉你行控中心是用来聊天的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12-28 00:45:00
因为豆浆浓啊
作者: 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   2014-12-28 00:48:00
喔?零分...
作者: jsbptt (jsbptt)   2014-12-28 00:48:00
通讯系统是紧急时连络使用 况且那不是手机或电话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2-28 00:49:00
备而不用 没那么复杂 大大您是反串吗?
作者: r13974682 (UU)   2014-12-28 00:56:00
他的中心思想是 有问题的都DPP
作者: sadoshy (sado)   2014-12-28 00:58:00
紧急联络 紧急联络 紧急联络 很重要要打三次
楼主: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4-12-28 01:01:00
你们把公共汽车当成火车来用吗?
作者: jsbptt (jsbptt)   2014-12-28 01:05:00
后面sinohara大已举例日本关西BRT有使用无线电连络讲错 是名古屋出租车是机动车辆 都有使用无线电叫车 BRT有专用车道固定路线,怎不能使用连络设备
作者: s0914714 (YA)   2014-12-28 01:10:00
正确 我建议司机开车前要先斋戒 然后清心寡欲
作者: jsbptt (jsbptt)   2014-12-28 02:46:00
所以只是有适法性问题 这修法即可 可不是你说的技术性面的不可行 跟机动车或轨道车无关 若机动车在技术上不可行 那出租车是机动车 又怎么可以配用无线电叫车系统?
楼主: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4-12-28 02:55:00
jsbptt,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九十条说得很清楚,你把行驶中的汽车与路边停止的汽车混为一谈。
作者: jsbptt (jsbptt)   2014-12-28 02:59: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是机动车+行驶中车辆,都能列入除外条款那也能修法把BRT列入 别用适法性否定技术性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4-12-28 07:11:00
....我看不出这篇是不是反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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