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学者︰议员选议长 应记名投票
3.完整新闻内文:
2014-12-27
〔记者陈慧萍/台北报导〕
民进党在台南市议长选举因党籍议员严重跑票,将议长宝座拱
手让给国民党,引发支持者强烈不满,台大法律系教授颜厥安、东吴大学政治系主任黄秀
端及前立委林浊水昨均认为,议员表决重大议案或选举议会首长,应该改为“记名投票”
,才能确保议员不辜负选民托付,真正向人民负责。
公民监督国会联盟昨天举行座谈会,主张台湾应采内阁制的林浊水认为,不少声音主张台
湾应优先进行国会改造和改革选举制度,再谈国家宪政体制,但选制和宪政体制的运作应
该整理思考、配套处理,不改体制,只改选制,不仅效果有限,也可能改成四不像。
颜厥安则指出,台湾的修宪门槛过高,需经全体选民过半、也就是九百多万人投票同意,
这样的高门槛,已经形成修宪天险,亟需调整;他建议国会席次和选举制度,不需要在宪
法里详密规定,而是改以法律定之,才能有弹性调整空间。
对于民进党台南市议员在议长选举大跑票,林浊水表示,他二十年前就主张,议会投票应
该公开甚至记名,因为“不记名才有偷偷摸摸、买票的空间”,所谓“秘密投票”,是保
障一般民众自由不受威胁投票的权利,国会议员不需要这种保障,反而应记名投票,才能
向人民负责。
颜厥安则举“连大法官解释宪法都要记名表决”为例,强调署名负责的重要;台湾的政党
政治运作,常受到党产、黑道、金钱攻势干扰,这些应该在政党法以法律规范。黄秀端也
说,美国各级议会重大议案都记名表决,并在网络公开,表示向选民负责。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42444
5.备注:
议员不用对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