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蔡丁贵FB

楼主: Lucroy (卢克罗伊)   2014-12-27 14:02:26
想藉这文
问问广大乡民
过去议会或立院再进行投票表决的时候
不是都用举手投票吗?
所以一发现没有遵循党意 就立刻祭出党纪
那为何选议长就需要不记名投票?
直接举手表决不就好了?
为何需要特别搞个不记名
说句白的 各党只要协调好一位出来竞选议长
马上就选出来了 高下立判
特别搞个投票制 是什么意思呢?
※ 引述《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tingkuei.tsay
: 蔡丁贵
: 台湾在戒严时期,为了鼓励民意代表摆脱中国党的拘束控制,间接民意代表的投票方式,
: 设计为不记名投票,以保障投下与中国党设定标不同的民意代表。
: 现在,台湾因为民主空间的开展,成了多党政治的运作,民意代表的投票,必须对自己的
: 政党及支持者负责,实在有必要修改制度成为记名投票,才能避免利用无记名投票的掩护
: 而让贿选的陋习持续嚣张下去。
: 议会运作只是接受直接民意的委托,代行表示民意,所以,各项投票必须记名,才能检验
: 民意代表是否符合选民的期待,这才符合代议政治运作的基本原理。
: 台湾是有选举,但是绝对称不上是民主国家,这次的县市议会议长的选举,就是不民主的
: 证明。因为选举的结果脱离支持者的民意,又没有制衡的机制。理论上,不论地方或中央
: 的代议制度投票设计,应该是要一致的。就是记名投票,让选民了解代议士在一个议题做
: 了什么决定?由选民公开监督。这样代议士就必须为自己的决定公开解释说明。不是不可
: 以违背党意,当党意违背民意的时候,当然记名投票就要违背党意;当党意与民意一致的
: 时候,就不可以违背党意及民意。这次议长的选举,社会大众因为无记名投票的规定,还
: 要举证是谁跑票,助长了政治人物说谎欺骗的恶劣行径。代议制度修改为记名投票,此其
: 时也。
作者: RaphaelJr (天主教传教士)   2014-12-27 14:03:00
没听过马不知脸长?
作者: Raogo (Raogo)   2014-12-27 14:03:00
好啊,可以不用党纪阿,可是投票人就是不爽阿
作者: cloudwolf (狼)   2014-12-27 14:08:00
早年设计成不记名的理由蔡教授不是说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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