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ics (小莫)》之铭言:
※ 引述《willy333 (冶琦)》之铭言:
两个一起回
※ 引述《joics (小莫)》之铭言:
: 好吧我把整段拿出来讨论比较快
: 我觉得是你对法家这个名词有所误用。
: 在我们论述的时候说到的法家是东周时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
: 主要是讲春秋的管仲跟战国的商鞅以及同一个脉络下的论述,
: 包括:管仲、商鞅、李斯、韩非等等。
: 春秋时候的论述有点像现在的资本主义,主要在讨论私有财产跟市场经济等,
: 战国的时候比较像是集权国家的计划经济。
: 不过我觉得整个法家的思想跟论述对现代的影响
: 其实大部分比较是在经济上,并没有很多在“法”上。
不是我对法家这名词有误解,我对法家的理解就跟你一样,我只是很反感后来
儒家对法家的批斗,被称为“法家”的那些人实际上就是很务实的去研究“治国之道”
而已。
我认为“法家”这派是需要还给他们公道和清白的。
※ 引述《willy333 (冶琦)》之铭言:
: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
: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 。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
我们看看胡适的论述吧
胡适对法家这个名词提出质疑,因为在先秦时期并没有所谓“法家”。
盛行战国中后期>>>>“被称为”<<<<法家的思想,性质类似西方所谓的法理学
或法治的学说。
胡适认为法家深受儒家、墨家、道家的影响,所以所谓“法家”其实只是古代思想的
第一次折衷混合。当日的法治运动正是古代思想调合折衷的结果。
他还特别强调,法家所主张的主要不是“刑”,而是作为客观标准的“法”,
并且“成文法”的公布的进步意义和法家思想中的“平等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