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宣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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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没有想过自己会上即时,标题还让我这么惊讶,其实原本只是个半发泄情绪的文章
,因为自嘲的迷妹两个字被拿来作文章,很微妙的感觉。
(噢,还有眼神有温度,我发誓我这辈子不会再在脸书发文使用任何华丽但豪无意义的、
小说式的修辞了,不可否认如果是以公众人物的发言看来这种修辞真是不负责任)
(没有身为公众人物的自觉我很抱歉)
其实我真的不太会骂人,po文的时候更不想骂人,骂他的人够多了,我只想讨论一件事情
:到底我们应不应该因为一个人两年前犯的错,就此否定他从政的可能?
这没有一定的答案,而对我而言当然觉得应该要给他机会,首先,陈为廷真的影响了很多
人,尤其他曾经帮过我,就像我说的,很感谢他。
而就我认识的他,撇处在地情感这些无法被证实的东西,其实他的论述能力、群众魅力跟
某种转译能力都非常出色,对于在地议题的深耕更是功不可没,我相信这样的人会是好的
政治人物。但这次事件如果会造成他的选票流失当然是他应该承担的事情,是不是要相信
他,是众人意志的评估,我只是表达我的想法,因为这个人对我是有意义的,就这样。
没有那么高的格局可以马上谈到性别议题啦,但说到性骚扰,在那边说我的什么怎么不给
他怎样的之类的人我就不回应了,但其实之前就有自己私领域被拿来作图作文章的前例,
不知道这算性骚扰还是毁谤,但其实也是涉及法律层次的问题了。
那时候很多人问我为什么选择原谅,我想就拿我回应画家的话回应那些当初提问的朋友(
这个只是大意)“因为你曾用你的画笔为我们的社会发声,而我是你用画笔产出的少数错
误,错了请你要有所意识、要修正,但不要停止用你的画笔向前走。”
我对我自己的事情就是这样的态度,我没有双重标准,这样好不好我不知道,我是个真心
觉得社会的事情比自己的事情还重要一万分的人,所以我的标准才会看起来特别宽松。
后来去翻了几次留言觉得自己讲得很模糊,性骚扰的事情我也觉得该骂,但我不想骂,因
为我不是当事者,我无法还原当场情境,也无法还原和解过程,更无法揣摩受害者与行为
者的心境,我不知从何骂起。现在倒是可以说一下,很孤独什么的其实也不是伤害人的理
由,伤害人就是伤害人,这没什么辩驳空间,我相信他自己也很清楚。但不要再去抓出受
害者了拜托。而在FB约炮什么就是私德,我就是认为私德这件事情不应该被放在这种层次
上讨论这样。
只停止在谩骂无法改变任何现况,如果说今天有什么事情会让我出来骂陈为廷,我想就是
他愧对自己能力的时候,我不知道要过几年才能让大家不去看这个污点而是去看他的成绩
跟努力,或是我们是否真的能用岁月去洗白一个人? 自己犯错自己绝对要承担,我们没办
法帮受害者判定伤口什么时候会结痂。但那就是个人对个人的事,我们要检验的是他是否
能符合作为一个候选人的标准。
我的逻辑很简单,在我的观念里,更生人只要没有在法律上被褫夺参政权力,理当是有从
政资格的,而我在评断这个候选人就不会以这个人曾经犯过的罪作为评断标准。
但如果要以他曾犯过的罪作为参考也未尝不可,我们推算一下,陈为廷是在大三大四时犯
罪,他当时在华隆等议题的抗争成绩是否可以受公评?如果我们肯定他在当时的建树,那
又何来“这种人当上立委势必会中美人计、荒淫度日”等等说词? 这种不负责推测也是很
怪但占了大篇幅的主流评论哪。
相对的,如果要质疑他作为一个候选人的适任性,就是代表要把犯罪这件事情作为评断候
选人的前提,也就是说,我们应该要同等要求每位候选人都不应该有这样的前科(我是说
前科,而非进行中的案例),包括政治犯罪。这当然又牵扯到法律制度的问题了,可以见
得的是,在这个层次上,很多候选人其实是不合格的。
于是在这里我们又要多讨论两个层次了:性犯罪跟其他犯罪是不是应该在这个前提底下以
一样的标准做检视?在哪个层级的性犯罪是被认定可原谅的?哪个不是?这些都算是“是否
该给更生人一个机会”的问题。
是否该给更生人一个机会?更生多久可以有机会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怎么判定一个人会不
会累犯?或是我最想问的,如果这位更生人有能力从政,我们是否可以给他这样的机会呢?
总之,我是觉得两年够长了,未来他如果再犯,我想这些为他说过话的人应该都会第一个
跳出来骂他吧。而他要面对这些绝对需要勇气,他宣布参选前一定比谁都清楚自己会有这
样的处境,而即使如此愿意投入参选并自揭疮疤,这件事情就是值得肯定,报与不报只是
时机问题。
以上,睡不着所以针对今天的事情说一下状况,如果还有思考上的盲点还请予以指教。之
前用词不精准、过多奇怪的形容词,只有夸奖没有提出质疑让候选人造成困扰很抱歉,总
之,仍是希望他参选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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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是希望他参选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