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个想法
反对同性婚姻的理由很多
宗教拉 观感拉 纯粹在乎"结婚"这词拉等等
既然大家都知道直接上同性婚姻会比较难成功
为什么不先一步一步来
毕竟我们的主要目的是"给予同性和多元应予的权利"
所以应当是先想办法增加权利
例如说先推伴侣制
虽然宗教等等阻碍还是在 但是纯粹在乎结婚这词的人就不会反对了
这样一来 阻力减轻 万一成功了还可以让社会慢慢体认到多元伴侣没什么不好
进而对往后下一代教育造成良性影响
更甚 使得社会体认到 多元伴侣跟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无太大差异
就能成功修法了
当然我知道会说什么这是人权等等等
但是现在国民党就是还当权 现在反对声音就是还不小
要等最快也要等到改选 选完会不会推还很难说 立委跳票不是一两天
这样一拖就是至少要等到2016以后
为什么我们要为我们理想的成功途径
去牺牲掉原本可以给予多元家庭权利与保障的机会
究竟是马上实现人权的理想是当务之急 还是实际给予多元家庭权利更需要加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