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同志争权“我们结婚碍到谁”

楼主: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3 22:46:55
人兽交讲过很多遍不行的理由了 不再赘述
一对一配偶制的形成也是因为其有利于社会安定
社会为了鼓励这种"相爱之双方互订永久承诺"的美德
(固定性伴侣也可以降低性病传染之风险 前提是双方诚实)
因而立法禁止一夫多妻 毕竟人类开放自由恋爱以来
小三、包二奶、戴绿帽的问题层出不穷 不管是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
在男女平权的现代 都很难被另一半原谅
(别拿伊斯兰教护航 我觉得女生不能抛头露面的国家 根本有病)
最后 问题来了 同性婚姻该合法 那 近亲结婚呢?
同样都是两位成人彼此同意不是吗? 优生学? 不以彼此精卵结合生小孩可以吧?
生育并不包括在婚姻必要条件里面呀!
我个人认为 还是要回归到立法的本意是什么
法律须保障人权(特别是弱势族群权益) 但也是要考量到普遍社会观感
(社会观感并不是恒常不变的)
今天 同志占有人口一定比例 他们发出诉求 提出法案 游说国会和社会大众
努力了这么久 得到各大民调过半数支持 和年轻族群高度支持
这绝对不是社会可以忽视的一股力量
(人民海啸要来了 还在铁达尼号上面研究家具要怎么摆吗!?)
那 近亲呢? 先不提社会观感还是普遍不佳的问题(这是全世界 不是台湾独有)
到目前为止我可没听过台湾有兄妹为了近亲婚而奔走喔?
请问有谁为近亲婚姻合法化成立团体 发出诉求 提出法案 游说国会和社会大众?
就没有人提出诉求嘛! 那我假定台湾人没这需求好了
(八卦发妹妹文肥宅我直接无视 醒醒吧 你没有妹妹)
没需求 立法机关干嘛特地立一个没人需要的法案? 吃饱撑著没事干喔XD
(虽然我觉得很多民意代表 真的只会吃饱撑著没事干...)
那再来提到 为什么会没有近亲结婚需求? 为什么近亲交往会被视为乱伦、禁忌
而普遍来说 社会观感不佳呢?
这就要讲到韦斯特马克效应啦!!!
(佛洛伊德和他持不同见解 但这边不在这做深入探讨)
韦斯特马克这位仁兄表示:两个早年共同长大的儿童在成年后不会对彼此产生性吸引力
(可以得证 会发妹妹文的肥宅 至少在成长过程中一定没有妹妹!!!)
与之相对就是遗传性性吸引 不在一起长大的兄妹或姐弟会有一种天生的性吸引力,这是
双方有着相似的遗传基因所致。甚至父母与子女间也会发生“遗传性性吸引”现象。
这种老梗剧情大家就看多啦 兄妹从小离异 长大重逢后一见钟情
最后测完DNA才发觉 干 你/妳怎么是我哥/妹 然后只能忍痛分手 哭哭~
例子在维基页面就有 自己看
(所以兄弟姊妹要一起相亲相爱长大 这很重要 不然成人以后相恋就GG~)
回到近亲性交的议题
参考维基资料
《中华民国刑法》第230条(血亲性交罪)规定,与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为性交者,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中华民国刑法》第236条亦规定该罪乃告诉乃论,视乎是否有“受迫害者或受迫害血
亲关系者提告”之“专属告诉人”提告为论罪依据,如无“专属告诉人”提告,则视其为
合法行为。
《中华民国刑法》中规定近亲性交属于妨碍风化(风俗与文化)的范围,提告要件为:
本人、或本人的直系尊亲属(即长辈)、或配偶的直系尊亲属(长辈)提出告诉,
若与当事人的意思违背则提告无效。
新加坡的乱伦条文如下:任何16岁以上的女子,就算自愿与直系亲属发生肉体关系,也
被认定为有罪,可被判监长达5年。
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有禁止直系与三代内旁系结婚的规定,但在刑法并没有
处罚近亲性交的法令。
2012年四月,德国一对亲生兄妹向欧洲人权法庭提出上诉,认为德国的乱伦罪以优生学的
理由认定二人有罪,却不阻止残疾人结婚,有侵犯人权之虞,之后败诉,男方仍需入狱服
刑三年。(两人共生四子女,四个孩子当中二人有残疾 血淋淋的教训阿...)
法国、西班牙、葡萄牙三国法律规定,如果成年人两情相悦地发生乱伦关系,不会遭到起
诉,近亲性交是合法行为。
(这三国有点强...)
各国有关近亲通婚的规定
禁止二亲等旁系血亲间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
包括前苏联、古巴、捷克、德国等
禁止三亲等旁系血亲间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叔伯姑
舅姨、侄子女、甥子女
包括日本、法国、英国、匈牙利、秘鲁、墨西哥、比利时、香港以及美国各州等
ps.以上这些地方 和堂表兄弟姊妹通婚 是没有问题的!!!
禁止四亲等(或更多)旁系血亲间通婚,即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
)、叔伯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
包括中国、瑞士、澳门等
台湾在哪里? 六等亲!!!
所以我说肥宅整天只会发妹妹文在那边幻想 根本恶心!!!
羡慕日本人可以攻略表妹吗? 觉得台湾六等亲管太多吗?
那就支持修改民法 把六等亲限制放宽到与大部分先进国家一致的三等亲!!!
(德国人甚至只要二等亲 但我觉得跟姑姑姪女结婚实在太恶了= =")
也拜托肥宅别再发妹妹文了 开始发表妹文幻想不是很好吗?
如果有人要成立近亲婚姻团体 诉求六等亲限制放宽到三等亲 我支持!!!
只要社会上有这需求的人(肥宅)一起努力 或许真的会有立法成功的一天!!!
作者: j022015 ( ˊ ﹀ˋ)   2014-12-23 22:48:00
开起性择话题
作者: blaz (开花大叔)   2014-12-23 22:49:00
看完只觉得你只想讲肥宅
作者: almod ( )   2014-12-23 22:49:00
若同性婚姻不能合法 那异性婚姻咧?
作者: shaoju (baby)   2014-12-23 22:51:00
反正就是坚决反对同性婚姻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3 22:52:00
他是支持同性婚姻的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4-12-23 22:53:00
近亲结婚 若非直系我很支持 为啥不想直系 是一方面会比较担心 在家庭里的性暴力与权力威胁 例如不跟我结婚就不给你钱这样 或是从小就教育洗脑 但普通真是你情我愿的兄妹 姊弟没啥好禁止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12-23 22:54:00
连刑230条的告诉权人都写错了,这篇还是洗洗睡吧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4-12-23 22:55:00
真的没听过有近亲团体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4-12-23 22:56:00
几乎是不存在的假议题 几年不会有一个案例 当然不会成团
作者: s100421 (s100421)   2014-12-23 23:07:00
推 顺便补充 瑞典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子女间符合条件的话可以获得政府的特别许可以结婚喔 条件和你说的从小分离结婚前不知互为兄弟姐妹者 就有机会拿到特许当地的乱伦除罪化学者也是引述而你说的相似的理论 而提倡"跟人类天生的避免机制相比 法律限制显得过于薄弱非必要"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4-12-23 23:23:00
不过实务上就是有人出来争取我会支持 但不会特别去成立社团帮他们争取 大概是感觉还有其他很多该支持的事 事实上
作者: paintfor (回首向来)   2014-12-23 23:24:00
想要近亲结婚的人民也站出来就好啦!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4-12-23 23:24:00
对同婚的态度也是一样啦
作者: jarhys (沉默)   2014-12-23 23:32:00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12-23 23:35:00
他们就听不懂啊 都在幻想同性婚过 近亲婚也要一起过连草案跟争取都没有是要过什么啦凭什么别人努力老半天 你在旁边等收割 不就好聪明(?
作者: haoandrea (haoandrea)   2014-12-23 23:47:00
有些人真的无救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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