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cool996 (冷月紫米)》之铭言:
: 陈为廷大三性骚扰袭胸,经检察官为缓起诉。
: 为何大四再犯,对女子不当肢体接触不会被撤销缓起诉?
: 他不是一个勇敢老实认错的人吗?
: 还是因为当时不选立委不会被踢爆所以选择沉默就好,免得检察官撤销缓起诉?
: 所以一个人可以因为要选立委才怕被踢爆先消毒而老实,算哪门子的诚信!
: 你当年如果回去告诉检察官说:检仔我又再犯了!我就相信你的人格。
学校性平会和法院认证是两码子事
就算学校认为你有性骚扰
但对方未提告或是证据
是要撤销啥??
给大家一个观念
校内性平会认定的东西就跟你触犯校规差不多
常常会出现和法院不同调的状况
例如法院认为有 性平会认为没有
法院认为没有 性平会却认为有
性平会更可能出现
对方没提告 也不想追究
但学校却得调查的情况
所以性平会认为你有性骚扰 根本就没任何法律效应
除非大四的那个女生提告且成功
所以不要再说什么学校要压案什么...
跟压案与否根本无关啊
而是大四的那个女生根本没走法律途径
一堆人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