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cool996 (冷月紫米)》之铭言:
: 陈为廷大三性骚扰袭胸,经检察官为缓起诉。
: 为何大四再犯,对女子不当肢体接触不会被撤销缓起诉?
: 他不是一个勇敢老实认错的人吗?
: 还是因为当时不选立委不会被踢爆所以选择沉默就好,免得检察官撤销缓起诉?
: 所以一个人可以因为要选立委才怕被踢爆先消毒而老实,算哪门子的诚信!
: 你当年如果回去告诉检察官说:检仔我又再犯了!我就相信你的人格。
其实他处理得很好,坦然面对可能的危机,总比选到一半被周刊或是对手爆出来,而且他
已经完成法律程序的部分,该惩罚与赔偿也尽了责任,那如果这行为是被广义的认为低俗
的犯罪,搬不上台面,所以不能当立委。
那么有没有高尚的犯罪的八卦呢?
绑桩?贿选?图利财团?护航?抄袭论文?收钱乔事情?索贿喝花酒?请头目吃龙虾?
收钱乔事情 立委钟绍和判8年
索贿喝花酒 立委林正二求重刑
请头目吃龙虾 立委林正二贿选判刑
这些大家就觉得没关系或没三小关系了?
还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权贵,犯这点小错没关系?
小熊袭胸是个滔天大罪,比起奸淫妇女还要卑鄙,
那么上次独台新社抗议事件有个警察袭胸不就要被马上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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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你们这些笑的人只不过是拿放大镜看你不爽的人而已,那些权贵你们哈得要死,
连批判都不敢披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