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复制别人的推文,我单纯的针对叫你兄弟姐妹签的那位大大
拜托一下,叫你的兄弟姐妹签
万一我就是赌烂这些势利眼的兄弟姐妹呢?
我想在我死后可以把我的东西留给我的伴侣呢?给他保障呢?
我的伴侣死后我想帮他收尸呢?我想主导他的葬礼呢?
只要法律上不承认,同性伴侣就站不住脚,我一直不懂为什么要剥夺相爱人的人权?
更不晓得为什么一堆人会把结婚想的这么神圣不可侵犯?(我不是觉得结婚不好,只是一
堆异性恋在践踏着婚姻,哪里来的神圣不可侵犯?),对我来说结婚是一种承诺跟民事结
合的代名词,还是说你们就只是执著‘结婚’这两个字?
那说实话,我是同性恋,如果‘结婚’两个字在你们异性恋的眼中这么的神圣不可侵犯,
那让同志伴侣在法律上给予民事结合的权利,以保障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