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人兽交很可怕”吕学樟反婚姻平权 绿委

楼主: bill09232002 (唷~)   2014-12-22 17:44:10
先说 这些资料维基就查的到 要查证一点也不困难
目前全球有17个国家在全国性的法律中设有同性婚姻制度,4个国家的部分州或省份有此
制度。此外,另有17个国家或地区全境,5个国家的部分州或省份,在法律上有不叫做婚
姻、但实质上权利义务与婚姻相等的同性民事结合制度或生活伴侣制度。
在美国,同性婚姻也已经被联邦政府承认,但各州仍掌握合法化同性婚姻的权利。目前在
全美50个州中有35个州以及11个印第安保留地和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承认同性婚姻。在墨
西哥,同性婚姻可以在墨西哥城、Quintana Roo以及Chihuahua举行,并受到全国认可。
以色列不承认在其领土上举行的同性婚姻,但是承认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合法进行的同性婚
姻。英国目前仅剩北爱尔兰同性婚姻未合法化。
http://ppt.cc/Wqdv 由这张图可以看到 支持同性婚姻国家 以欧美已开发国家为主
http://ppt.cc/0~ts 在欧洲 西欧相较东欧 对于同性婚姻普遍持更开放的态度
2012年4月,TVBS民意调查中心所公布的民调显示,有49%赞成同性婚姻合法化,29%不赞
成,21%无意见。同年8月,旺旺中时民调中心所公布的民调显示,有56%赞成同性婚
姻合法化,31%不赞成,12%无意见。
2013年8月,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所公布的民调显示,有53%支持同性婚姻,在交叉分析
方面,年龄愈小、学历愈高、愈没有明确宗教信仰者,支持同性婚姻的比例较高。
2013年4月中研院发布〈台湾社会变迁基本调查计画第六期第三次调查计画执行报告〉
,其报告并不针对同性恋议题,而是广泛地针对台湾社会现象变迁进行研究。根据
这份资料的内容,第307~308页指出认为同性恋者应该享有结婚权力者为52.5%(含非常同
意与同意),反对者为30.1%(含非常不同意与不同意)。
2014年12月,世新大学知识经济发展研究院发表2014台湾民主自由人权调查结果,支持同
性婚姻合法化的比例为54%,不支持则为44.6%。
再来节录一段正义——一场思辨之旅中所提到的
哈佛学者麦可‧桑德尔在《正义——一场思辨之旅》中指出,“要决定政府该不该承认
同性婚姻,怎可能不先为婚姻之目的、同性恋的道德地位,来一场道德辩论呢? ”
因为“要分辨一社会制度之目的,就等于是分辨它应该推崇奖励哪些美德。这场
辩论基本上辩的是,同性结合在我们社会配不配享受到政府认可婚姻所赋予的荣誉和肯
定。”,并引用了支持同性婚姻的麻州法官Margaret Marshall之言,申言“因为这是
我们社会中最被珍惜的行为,所以扩张结婚定义,包含同性婚姻,不只是个体,同时也是
社会在道德上赋予荣耀的行为。婚姻由第三方也就是国家机制所认同,是缔婚双方
深刻的个人承诺,也是公众对这信念的高度支持。于是,立场就超过自由派之中立,而是
国家在道德上支持且认可此种婚姻是荣耀的。婚姻的定义,不在于生育,而在于伴侣彼此
的永久承诺,才是婚姻基本关键和目的。”
对人口的影响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士指出,由于同性婚姻的家庭无法繁衍下一代,因此以同性婚姻为主流
的国家,将会面对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化和生产力下降的问题。通常可以看到的一个趋势
是,如果一国面临严重的人口问题,则该国对于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的态度倾向于不接受,
例如俄罗斯。然而,同性恋在各国人口的比例大多不到5-10%,对于人口趋势的影响相对
有限,故此说也大有疑义。在欧洲,通过同性婚姻的国家,出生率却比反对同性婚姻的国
家还高,出生率之高低有其他原因;并且,通过同性婚姻的北欧等国,同性恋占人口的比
例,也并未提高。
动物界同性恋行为也已经被广泛观察,加拿大生物学家布鲁斯贝哲米说:“除了蚜虫属和
海胆纲这些完全没有性行为的品种外,没有任何一个物种有证据显示同性恋行为是不存在
的,而且雌雄同体的物种都有双性恋倾向,对牠们来说同性恋并不是问题。”
http://ppt.cc/SOV9
页面下面有提到很多动物同性恋的例子 我就不多加赘述了
可笑的是反同一下说同性恋是违反自然的,因为动物不会有同性恋行为。
当出现明确证据时,便提出以动物的行为来解释人类道德观念是不适当的。
认清事实吧 历史上很早就已经出现不少关于同性恋的记载 现代社会就更不用提了
再说一次:婚姻的定义,不在于生育,而在于缔约双方彼此的永久承诺
而这应该是要被国家社会所认可的一种美德
在法律上 同性伴侣好歹也该有个类似民事结合的制度
使他们享有和异性伴侣同等的权利义务吧!? 法律有保障他们权利吗?
更何况 同志结婚会危害到什么社会公益吗? 我还真看不出来
(人兽交那种滑坡谬误可以滚了,现在只讨论同性婚姻,扯别的冲三小!?)
换个角度想 台湾可以承认同性婚姻的话 将会成为亚洲国家的里程碑
甚至吸引日韩同志伴侣前往台湾 这将是多庞大的婚礼商机!?
届时 日韩如果承认台湾的同志伴侣 算不算变相承认台湾的国家地位?
传统伦理已经有太多像一夫多妻这种错误 历史造成的错误 我们还要一错在错吗?
是对的事情 就坚持去做吧 让台湾成为亚洲人权的灯塔
请支持多元成家 请赋予同志在法律上 和异性恋者相同的权利义务
(再强调一次 生育从来就不是婚姻的义务 也没有证据显示开放同性婚姻 会影响人口)
ps.有人说这议题应该交付公投决定 虽然我一直觉得 人权议题不应交付公投
因为这是一种变相的多数暴力 法律应该要有保障少数以及弱势族群权利的义务
但就民调显示 如果现行鸟笼公投可以修法 而公投可以堵住那些反同的嘴的话
那就来吧 让我们用民意告诉这些人 我们可不是沉默的多数!
对于那些反对的立委 请让我们用选票 大声说话!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2-22 17:46:00
你什么时后有台湾已开发的错觉了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4-12-22 17:48:00
公投=一种变相的多数暴力 就直接说同性恋不被大众接受好了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12-22 17:49:00
快投快投 用选票羞辱某每年消耗30亿健保资源族群
作者: cloud72426 (数字只是辅助不是真理)   2014-12-22 17:50:00
美国AIDS感染率 是已开发白人国家第二高的
作者: ko007x (有情有义退隐江湖)   2014-12-22 17:50:00
话说同意同性恋的国家 好像都不太是亚洲国家哇!惊人大发现!!! 同性恋 "隐性歧视" 黄种人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12-22 17:54:00
我支持公投 结果同性恋说为何要给你们公投?看资料 原来......17国 ?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4-12-22 17:56:00
这周查蛮明显的,有唸过书,智商高的比较会支持同性婚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4-12-22 17:57:00
美国已经快被打通了.南方州根本就守不住
作者: mividaloca (Iker)   2014-12-22 18:01:00
干嘛偷表楼上几位XD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2-22 18:02:00
作者: ShadowIVII ( ° Д °)   2014-12-22 18:02:00
那怎么没有支持 缔约"多方互相"的永久承诺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4-12-22 18:08:00
台湾惨到要靠贾贾拼经济 那还是灭亡算了
作者: chenn (失 落 沙 洲)   2014-12-22 18:08:00
韩国人没有台湾国籍 可以来台湾同性结婚 然后回去被承认??Sandel在课程上引用同性恋议题 是为了彰显 社群主义论点老实说 他并没有表示支持或反对他只是以此举例 自由主义所完全排斥的道德立法是不恰当的本质上 我们许多立法是有道德层面存在
作者: guysBBBB (B)   2014-12-22 18:14:00
作者: asdvcx ( )   2014-12-22 18:16:00
作者: chenn (失 落 沙 洲)   2014-12-22 18:17:00
所以韩国日本有这样?? 我看你贴的地图好像没有啊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4-12-22 18:18:00
有些人的言论不忍晬睹
作者: godofaluba (回到原点)   2014-12-22 18:18:00
怎么不快搬去欧美
作者: chenn (失 落 沙 洲)   2014-12-22 18:20:00
缔约不见得是美德(签卖身契) 而且婚姻大多不是永久(欧美)不存在危害 是自由主义主要论点 所以反对者也是在打这点然后才会有这篇的标题这种结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