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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14-12-22 16:35:19帮大家复习一下
中广占百亿土地 判还国有定谳
2014-08-27
自由
交部追讨不当党产 缠讼10年
〔记者项程镇、林美芬、林嘉琪、曾德蓉/台北报导〕民进党政府时期追讨国民党不当党
产,其中针对中国广播公司板桥机室等八笔国有土地所有权案,经缠讼十年,最高法院判
决交通部胜诉,中广须将名下新北市板桥区五千多坪、市价超过一百亿元的土地所有权登
记涂销,相关土地所有权皆属国有财产,全案定谳。
对于判决结果,中广方面表示,需征询公司法务意见,随即未再回复讯息,无法知悉其回
应。交通部则回应,目前还未收到法院判决书,交通部若能取回土地所有权,会评估是否
有公务使用计划,若无公务之用,就会移交给国有财产署。
板桥市价百亿资产 回归国库
本件为公家机关追讨不当党产案例中,判决结果让国库进帐最多的土地资产;一、二审法
院均判中广胜诉,但九十七年二月更一审交通部逆转胜诉,其后更二审、更三审也都维持
交通部胜诉,中广不服提起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
民进党政府时期开始追讨包括中广在内的国民党不当党产,国民党出售中广后,交通部仍
持续追讨。
本案土地位于新北市板桥区民族路的中广板桥机室土地,属于新北市新板特区精华地段,
面积一万七八五七平方公尺、约五千四百坪。根据当地房仲估价,若变更成商业用地,一
坪可达三百万元,而若变更为住宅用地,一坪则约二百万元左右,主要是容积比例不同,
但土地价值仍高达一○八亿元至一六二亿元左右。
交通部在九十三年、民进党执政期间提告指出,位于新北市板桥区民族段三笔土地,是政
府代表国家接收的日产,原登记属国有土地,早年分别由交通部和中广前身国民党中央广
播事业管理处接收管理。
但国民党竟于七十年间,将三笔土地变更管理机关为中广,七十四年又以“作价转让”为
由,将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为中广所有,后来该三笔地号土地另外分割出五笔;交通部认
为,该八笔土地均为国有公用财产,依国有财产法第廿八条等规定应不得处分,也不得以
私法人为管理机关,其移转物权均无效。
中广辩称,行政院于四十年间核准本案土地作价转让给中央广播事业处,应付价金由中广
为政府处理广播事业所获得的补助费扣抵,后来土地由中广接手,当时国有财产法尚未制
定,取得土地过程合法。
中广受托接收 土地仍属国有
判决指出,合议庭认为,中广当年受政府委托,接收“台湾日据时期各电台产业”,本案
八笔土地不因中广接收日产而取得土地所有权,土地仍属国有,这八笔土地虽在中广名下
,但中广并未取得所有权,仍为国家所有,因此土地登记的管理人及所有权人为中广,已
违反国有财产法,妨害政府的土地所有权,判决交通部胜诉定谳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