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闯红灯被撞飞 行人获赔37万
3.完整新闻内文:
2014年12月22日10:46
彭姓女清洁工去年2月间凌晨0时许,闯红灯穿越台北市八德路三段与宁安街口,
遭行经该处的赵姓出租车驾驶撞飞,双膝盖骨碎裂,至今不良于行,
赵男辩称这是假车祸,
法官认为,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
不论是绿灯或红灯,均应礼让行人先行,赵男应负7成过失责任,判赔37万元;仍可上诉。
刑事部分,赵男(62岁)已遭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赵男
指出,案发前,他被对向的车闪了一下远光灯,看不到前面,然后就撞上彭妇(63岁),然
后就有人将他的车窗打破,像是枪击案,原告根本是在演戏,是假车祸,不论他有没有撞
到人,就只想赔2万元,但对方竟索赔100万元;彭妇说,她至今不良于行,生不如死。
法官审理认为,依据现场录影画面,赵男对向车闪灯3秒后,赵男才通过案发地,视线应
不会受影响,且即便对向车辆有闪远光灯,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也应缓速通过,不能以此
为借口,法官认定,这不是假车祸,彭妇可请求金额为53万余元,扣除应自负3成过失责
任,赔偿金打7折,赵男应赔偿37万余元。(刘志原╱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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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__宝的新护身符????
不论是绿灯或红灯,均应礼让行人先行
PS:真被闪到,3秒回神也差不多吧??? 强大的乡民要几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