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sualjoy (up)》之铭言:
: 标题: Re: [新闻] 中国宣布“中英联合声明”无效
: 时间:
: 按香港泛民主派的理论,台湾也是假民主,假普选,没有实现公民提名总统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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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泛民主派认为立法会选举规则不利于他们,其实,法国议会选举也有类似的情况。
: ※ 编辑: usualjoy (110.251.154.40), 12/21/2014 20: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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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rkseer: 也许我孤陋寡闻,几乎所有总统制的国家都是直选吧 12/21 20:32
: → darkseer: 实在不懂为什么会说‘世界上实行公民提名的国家没几个’ 12/21 20:34
: 香港特首未来也是一人一票的直选。
: 问题是特首的候选人怎么产生。占中派认为应该是公民提名,而1990年基本法规定
: 需要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经过民主程序提名候选人。
: 而台湾这边似乎是政党向中央选举委员会推荐。
: → scarbywind: 英国跟美国有官方可以公然驳回想参选的候选人? 12/21 20:34
: 没有政党推荐,你有资格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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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查查,实现公民提名候选人的国家确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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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可悲的支那人在发文前也唸个书,最起码也google 一下。会来批踢踢发费雯了
查个资料很难吗?
我国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3 条即明文列出透过公民 "连署" 而非 "政党提名" 的
候选人如何参与总统选举。
美国方面,1992 年无党籍候选人Ross Perot 参选并拿下18.9% 的选票,甚至在犹他州
赢过克林顿且在缅因州赢过布什。
实现公民提名候选人的国家不多的原因是因为:
1. 具代表性的民主国家在国内至少都有一个以上的政党获得人民多数的支持,
诸如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台湾的国民党和民进党、或德国的社民党和基督教民主
联盟。
2. 选罢法创设一定门槛排除来乱的无党籍候选人。像台湾的选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第23 条
便有连署人数和选举人数比例的限制。
由此观之,无党籍候选人不是 "不能" 出现,而是门槛和成本的限制,
致使除非有一定基础的候选人愿意在没有政党支援的情况下自行达到连署的要求和
后续竞选活动的标准,不然少有人会愿意缴保证金去当个连提名都不能被提名的冤大头。
香港学民思潮提出的真普选就是类似以连署的方式来决定被提名人/候选人,
概念和其他国家的无党籍候选人很像。但反观 "程序没问题" 的香港提委会选举版本把
原本被提名人的门槛从提委会1/8 人的同意提高到1/2,且提委会的组成有不少是
因为 "政商利益" 或 "爱港爱国" 等狗屁不通的亲中人士。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香港人
可以接受那真的是世界奇观了拉。
好讲结论:
什么公民提名直接普选在其他民主国家都不会出现,这种狗屁倒灶的说法是完全不成立
的。
乡民可以把香港现行的选举机制想像成台湾的鸟笼公投,或具体化一点可以想成
默认好内容的拉霸产生器。
阿内容都决定好了,在那边拉拉霸是有个屁用阿。
请不要来乱好吗支那人,多念点书做做功课好吗? 还是贵国网络已经封锁到连查资料
都查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