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ppen (Hoppen)》之铭言:
: 5.备注:
: 法院一、二审判决无罪
: 高等法院更二审改判有罪,8年定谳
: 法界、教授、顾立雄柯文哲蔡英文彭文正陈菊谁也救不了KMT想关的人
: 她入狱快一年了,还有人记得她吗?
先说法院判决观点
1.郭瑶琪表示"李清波"是来家里"陈情"的不是"送钱"
法院表示
郭违背上开行政院暨所属各机关处理人民陈情案件要点第4点所规定受理人
民陈情之程式。 "陈情需做纪录"
2.郭指示其机要秘书黄士荣向台铁局代理局长何煖轩探询其可否与李清波见
面及南仁湖公司有无投标之机会,复于二次部务会报上,为李清波所经营之
南仁湖公司,指示台铁局应再次召开说明会,(部务会报有写)
3.两万美元找不到钱是因为 法院 认定 部长早就花光了
法院认定有这笔钱是因为 "李清波"把当时领钱等单据都留下来
符合当时付钱状况
那为什么 看起来毫无关系的单据 可以连在一起 我不清楚
4.顺带一提 之前无罪但是法官还是认定他有收钱 李清波也有陈情
{"李清波"后来翻供说法他认为郭的小孩要去国外读书公务员的经济
能力有限,表示想送一笔旅费给郭}
法官认同此说法 所以无罪
至于郭有没有影响政府的行政部门给"李清波"好处
同样的证据 一个法官说有 另一个法官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