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姓女子在一家顾问公司当主管,怀孕八个月因感染住院时,却在病床上接获公司的资遣
通知,桃园县政府以“怀孕歧视”裁罚公司十万元;公司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法官认为
公司在女员工生产前资遣,是对女员工不利的对待,判决照罚。
桃园地院调查,林姓女子前年八月起获聘行销顾问公司家事部主任,去年四月中旬因怀孕
感染菌尿症,住院到五月初,住院期间在病床上接到公司短信通知她已遭资遣,要求她出
院后办离职手续。
林女认为公司在她怀孕期间恶意资遣,有性别歧视,以不当资遗先打确认雇佣关系存在之
诉的民事官司,同时向桃园县政府性别平等委员会申诉。民事部分,公司同意付六万元和
解而撤告;申诉部分,县府认定公司违反性别平等法予开罚十万元,公司不服,打行政诉
讼救济。
法院调查时,公司指是因业务紧缩和连续亏损,决议裁撤家事部门而资遣林女,与怀孕无
关;公司对女员工一视同仁,从结婚、怀孕、坐月子都有完善的制度和补助,生育还有红
包,绝无怀孕歧视。
但法官审理后认为,这家公司的家事部门成立不到一年,林女被聘为主管,显然公司是要
藉重她的专长,但不到八个月就以未获利而资遣,显见公司认为吴女怀孕后不适合担任部
门主管,趁她怀孕染病住院时以短信通知资遣,确有怀孕歧视,违反性别平等法。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9134646.shtml
女主管怀孕 住院收到资遣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