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北市公共汽车“偷跑”!今仍播选举文宣恐违法
3.完整新闻内文:
九合一选举今天投票!中选会提醒,街头LED电子看板、竞选广告灯箱过昨12时后应关闭,
否则将违反《选罢法》。但今天有民众搭公共汽车时,发现公共汽车上资讯萤幕仍可看见台北市
议员候选人的竞选广告,恐涉及违法,罚金至少50万元起跳。
台北市选举委员会副总干事黄细明表示,《选罢法》明文禁止投票日当天所有竞选或助
选活动,包括街头LED电子看板、竞选广告灯箱等都要关闭,但公共汽车竞选广告因“不容易
变更内容”,则不算违规。不过公共汽车竞选广告指的是车厢外的静态车体广告,而车厢内
的电视则属动态,应停止播放。
不过有民众爆料今天搭乘指南客运902公共汽车,从万芳到内湖的车程中就发现公共汽车上的萤幕,
萤幕上标示时间“07:02”,5位国民党市议员候选人和1位民进党市议员候选人的竞选文
宣仍然在轮流播放,车上乘客热议这样恐违反《选罢法》,有乘客质疑“市选委会、管
公共汽车的公运处都是台北市政府所属单位,难道睁一眼闭一眼,选罢法玩假的?”。
有民众拨打电话至台北市公共运输处检举时,却“因逢周末休假”,无人回应,民众痛
批,“难道等选举结束后,有民众投诉再来一件一件查?”,事后经媒体向公运处主管
查证,公运处表示,将立即要求各公共汽车业者停播。
对此,北市选委会副总干事黄细明回应,民众可蒐证检举,若查证属实,北市选委会将
开会讨论并开罚,罚款至少50万元起跳,检举电话:(02)27233372。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69443
5.备注: “台北市选举委员会”罚“台北市公共运输处”,左手罚右手,会痛?
先猜年底“台北市公共运输处”考绩还是爽爽领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