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刊登未署名广告 中时、联晚涉违选罢法
3.完整新闻内文:
2014-11-27 17:54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选前惊见匿名抹黑广告?《中国时报》、
《联合晚报》今都出现一则署名为“一群关心未来的市民”所刊登的广告,
质疑柯文哲赴中国销售叶克膜。不过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
选举广告必须署名,该广告显已违法。
今日的《中国时报》A3版、《联合晚报》头版,均出现一则“请问柯文哲先生”
的广告,质疑柯文哲配合叶克膜业者美敦力前往中国行销。
前立委邱毅还为此召开记者会,抨击柯涉嫌伪造文书、诈欺、贪污。
不过“公职人员选罢法”明确规定,于报纸、杂志所刊登之竞选广告,
应载明刊登者之姓名或法人、团体名称。违者可处刊登媒体20万到200万元,
或该广告费2倍之罚锾。
这并非匿名广告首度引发争议。早在4年前的直辖市长选举,
《苹果日报》就在2010年11月25日刊全版广告,
直指“台北市将选出‘好’市长?或‘输’市长?由你决定”,
但竞选连任的台北市长郝龙斌表明,广告非其总部所刊登,他也不知道是谁登的。
民进党立委李俊俋表示,既然是“公职人员选罢法”的规定,就应该依法办理,
才能让选举达到公正、公平。他感慨,难道选举文化一定要骂人、抹黑?
希望历经此次选举后,台湾的选举文化可以愈来愈健康。
《联合晚报》今天刊登匿名选举广告,明确违反选罢法。(记者曾韦祯翻摄)
http://news.ltn.com.tw/photo/politics/breakingnews/1168239_1
《中国时报》今天刊登匿名选举广告,明确违反选罢法。(记者曾韦祯翻摄)
http://news.ltn.com.tw/photo/politics/breakingnews/1168239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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