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我因为 选举黄页 被告违反选举罢免法

楼主: olctw (k.olc.tw)   2014-11-26 11:16:55
传票: http://goo.gl/AJXBDS
选举黄页: http://k.olc.tw/elections/
日前北投区一个里长抗议,选举黄页上关于该里长的新闻摘要,出现了一篇刑案消息,因
为同名同姓,虽然已经解释这是程式自动配对的结果,但他似乎无法释怀,透过警局提起
诉讼。
原本是妨碍名誉的案件,刚刚收到士林地院的传票变成了违反选罢法,希望接下来能够顺
利将管辖权移转到台南来
以下节录他的留言
"此为非常恶质之非法选举手段, 目前警方已全力追捕发表此不实言论者,必将他绳之以法,
也吁请乡亲共同唾弃这种恶质选风"
"只是同名, 就被恶意抹黑, 目前警方已全力追捕发表不实言论者, 亦请相关人员最速将此
不实言论撤下!"
"发表不实抹黑言论者 , 必将负起法律责任!!!"
"严重误导, 不负责任, 不是该具有公平正义意识的台湾公民应有之行为"
"选民如果想了解候选人, 上网打上关键字, 出现的第一个就是该网页, 马上看到就是候选
人跟一位仅只是同名但完全不同年纪,背景的杀人犯的新闻, 而不追根究柢的情况下, 很容
易相互联想, 这种方式, 选举期间, 已经是非常严重的误导, 已经对候选人造成无法弥补
的伤害!!!!!"
"就算不是竞选期间, 这也是一种假借网络自由, 产生的网络霸凌....... 网络已经是一种
对社会影响很大的公众媒体, 任何人要运用, 使用, 都要谨慎, 由其是在公开的页面上,
千万要不假借所谓言论自由, 而做出伤害无辜的事. 网络知识要懂不难, 如何运用网络得
当, 才是智慧. "
乡民们觉得呢?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11-26 11:18:00
那他应该要去告Google 吧?
作者: stan1129 (小鲁)   2014-11-26 11:18:00
昨天连的广告也有违反选罢法之虞吧
作者: LaPass (LaPass)   2014-11-26 11:18:00
拍拍,被法律缠上是很麻烦的,先去找律师再说
作者: id   2014-11-26 11:18:00
跟你有啥关系
作者: popy8789 (面對它)   2014-11-26 11:19:00
参选才可告意图使人不当选呀
作者: aiweisen (艾维森)   2014-11-26 11:19:00
玻璃心阿
作者: dian9 (点点)   2014-11-26 11:19:00
@@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1-26 11:20:00
QQ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11-26 11:21:00
open data 这是有什么好告的,不然叫陈水扁的也要告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4-11-26 11:21:00
稳啦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26 11:21:00
你不是有写免责声明了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4-11-26 11:22:00
"意图"使人不当选 光证明意图就gg了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11-26 11:22:00
免责声明 + open data 应该没事吧
作者: LaPass (LaPass)   2014-11-26 11:22:00
免责声明之类的其实没什么用....
作者: LaPass (LaPass)   2014-11-26 11:23:00
总之快去找律师
作者: asdfghjklasd (好累的大一生活)   2014-11-26 11:23:00
告的人要举証,举証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作者: aarzbrv (我爱钻石光! 芒! 长!~~)   2014-11-26 11:23:00
他民事比较有机会吧,刑事就先找侦讯话术经验谈吧
作者: callmeanswer (80抠)   2014-11-26 11:23:00
要上法院解释程式配对过程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26 11:24:00
找律师吧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4-11-26 11:24:00
上法院还早得很 检察官应该就会叫你回家了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4-11-26 11:26:00
确定不是有意弄的话 不会成罪啦 就是烦心
作者: dummy003 (坚决不发文)   2014-11-26 11:28:00
他怎么不告google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4-11-26 11:28:00
你的名字不先遮一下吗
作者: winiS (维尼桑)   2014-11-26 11:37:00
这东西是政府该做的...都啥年代了还在等选举公报
作者: evaji548 (eva)   2014-11-26 11:43:00
高调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见)   2014-11-26 11:49:00
我想 那位里长主要目的 大概是想要炒作而已...
作者: rumicco (键盘一姐)   2014-11-26 11:53:00
找律师吧....需要帮忙找吗
作者: phooom0188 (柳)   2014-11-26 11:56:00
无言
作者: geniusturtle (小龟)   2014-11-26 12:02:00
加油~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湾人)   2014-11-26 12:04:00
去告Google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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