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减速撞死人 无照男赔300万获判6月
http://ppt.cc/R47F
新北市一名高职肄业生日前无照骑车,在巷弄交岔口没有减速不慎撞死一名女骑士。台北
地院考量他犯后自首,家境贫寒还愿意赔偿三百万,依无照驾车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
刑六月,得易科罚金十八万元。
(潘千诗报导)
判决书指出,20岁的谢姓男子今年7月28日中午12点多,无照骑乘机车行经台北市文山区
光辉路时,因为没有减速通过交岔路口,结果撞到另一辆从巷口骑出来的机车,以致对方
人车倒地不起,虽然被撞骑士送医救治,但二十天后仍因多重器官衰竭而不治死亡。谢姓
男子被检方依过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诉。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无照应加重其刑,但又在肇事后自首依法可减刑。审酌被告一
时疏失,导致被害人丧失宝贵生命,过失情节非轻,但念在被告坦承犯行,虽然没有跟死
者全体家属达成和解,但却愿意在能力所及范围内每月赔偿一万元,直到还满三百万元为
止,显见和解的诚意,再加上被告没有前科,高职肄业,家境贫寒,而死者家属已领到两
百万保险理赔,所以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