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陈为廷丢鞋案开庭 争取无罪、「还我球鞋」
3.完整新闻内文:
2014-11-25 16:04
〔本报讯〕陈为廷在苗栗县大埔事件时,对前往吊唁张药房老板张森文的苗栗县长刘政鸿
丢鞋砸头,被检方依妨害公务、妨害名誉等罪嫌起诉,一审判定陈为廷处一万元罚金,球
鞋没收;陈和检方分别提上诉,今天在台中高分院开庭,陈坚持自己无罪,将上诉到底,
希望法官判无罪,并将他的球鞋还来。
陈为廷也在脸书上表示“刚开完二审准备庭。下次庭期12/25,刚好是刘政鸿卸任首日。
我们向庭上要求传唤他出庭面对。转型正义,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出来。刘政鸿,不出来
面对,别想躺着补选立委!”
太阳花学运领袖陈为廷、林飞帆及捍苗青成员王曰舒、吴宏铭、陈光轩、傅伟哲与守护大
埔巡守队长林一方等7人,因不满苗栗县政府强拆大埔案,涉及去年“816守护苗栗音乐晚
会”蛋袭县政府并砸伤张姓刑警,及“914公民不服从集会”在苗栗县政府外墙张贴传唤
县长通知书等案,被检方依妨害公务、伤害、公然侮辱及违反集会游行法等罪嫌起诉。
另外,陈为廷因大埔张药房老板张森文去年9月18日自杀身亡,当晚刘政鸿前往张家吊唁
慰问,陈向刘政鸿丢鞋砸头,也被依妨害公务等罪起诉。
一审仅就陈为廷丢鞋案判处一万元罚金,球鞋没收,其余皆判无罪。律师团及检察官皆不
服上诉,今天在台中高分院开庭,由律师团和当事人召开记者会,高喊“抗暴无罪、县长
道歉”口号。陈为廷认为,当时张家已拉下铁门拒绝刘政鸿进入,刘仍强行进入,行为已
经构成“妨害丧礼罪”。他坚持无罪上诉到底,希望法官判无罪,并还他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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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马英九 还我牛! Ver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