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
台南市一名陈姓中年男子透过友人提供电话认识国二少女,双方虽相差30多岁,却在电话
里暱称“老公、老婆”,少女因没钱买游戏点数而请陈提供金钱,陈趁机开车载少女外出
,在车内以手指抠对方下体,事后交付3000元给对方买游戏点数。台南地院今天依《妨害
性自主罪》判处陈有期徒刑10月。
一审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53岁)去年1月底透过友人介绍,拿到张姓少女手机号码,
双方经常热线,并暱称彼此是“老公、老婆”。因张女没钱买游戏点数,央求陈男提供金
钱,双方在电话联系5天后相约见面,张女搭上陈男轿车,陈男伸出狼爪,出手“抠”少
女下体,约会结束后,陈男给张女3000元,全案因少女母亲发现她有金钱而曝光。
法官审理发现,陈男跟张女的关系,是年轻少女欲借由经济宽裕中年男性提供金钱,容忍
“暧昧关系”或“亲密接触”的情形;且双方见面、有亲密行为后,少女并没有立刻报警
,而是拿走3000元后离开,认定陈男并没有做出违反张女意愿的强制性交行为,但无论是
强迫或合意,陈男对未成年的张女从事性行为,就是触法。
法官审酌,陈男的年纪大张女30多岁,足以胜任对方父亲,竟不知道保护张女,却利用张
女需要金钱购买游戏点数的心态,与对方发生性交行为,影响被害人身心健全成长,考量
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