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司机被揍 昏倒前救30人
硬撑把公共汽车停妥 高中生勇擒暴徒
2014年11月23日
3.完整新闻内文:
【庄淇钧、陈韦劭╱新北报导】
醉不应该!新北市一名醉男昨搭乘公共汽车时,因不满公共汽车摇
晃,让他差点跌倒,竟然在公共汽车行进中,动手猛打司机头部,司机在昏迷前,用尽最后力
气将公共汽车停妥,成功拯救车上30多名乘客后,随即昏迷倒地,而打人的醉男本想逃逸,但
遭一名17岁高中生制伏,扭送警局。
警方表示,涉嫌殴打司机的陈建嘉(41岁),前天从台北市万华区到新北市板桥区找朋友
聚餐,席间饮酒,直到昨天上午10时许,搭乘大南客运265号公共汽车返回台北市住处,满是
醉意的陈男,认为谢姓司机(55岁)开的车过于摇晃,于是动手打人。
不满急煞动手狂殴
警方指出,陈男当时走到驾驶旁边,怒呛:“踩煞车可不可以轻一点?”不见司机理会,
再次加强音量:“车很晃啦!”未料司机瞧了瞧陈男,仍然继续行驶,陈男不满怒呛:“
你是耳聋喔!”见司机冷处理,陈男不断重复呛声,司机见陈男态度失控,斥责陈男:“
你给我惦惦(台语:安静)”随即遭陈男用右手打脸,陈男并连续狂打司机头部。
嫌犯酒醒相当后悔
警方表示,司机遭袭昏眩,仍吃力设法把车停靠桥边,陈男本欲逃跑,一名17岁男学生见
状,立即上前制伏,其他乘客赶忙将司机扶下驾驶座,等待救护车到来,送医急救无大碍
,昨下午到派出所提出伤害告诉。
警方指出,陈男带回派出所酒测,酒测值高达0.97毫克;陈男辩称,因司机不断煞车,向
司机反映急煞让他很不舒服,怎知司机不当一回事,才会出手伤人,“感到相当后悔!”
警讯后,将陈依公共危险和伤害等罪嫌移送法办。
大南客运土城站表示,谢姓司机服务10年,都是负责265号公共汽车路线,过去未曾听说与乘
客发生冲突,现已让他在家休养,等待伤势稳定无碍后再上班。
最高可处10年徒刑
站方指出,265号公共汽车常会载到醉汉或街友,偶尔会在车上闹事、咆哮,司机有时也会遭
到言语辱骂,但从来没有被乘客殴打过。
律师蔡瑞麟表示,嫌犯殴打司机,已触犯伤害罪,恐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
元以下罚金;而造成司机昏迷,也恐触犯《刑法》第184条公共危险罪,可能遭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蔡瑞麟另指,如果有民众因此伤亡,嫌犯还应对每名伤者或死者,分别负起杀人或伤害罪
的刑责。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23/36224357/
5.备注:
还好我是喝越醉 越安静那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