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魏峥医师在fb上提供的说明(被打脸?!)

楼主: chenmick   2014-11-22 19:51:28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 4 条
医师自尸体摘取器官施行移植手术,必须在器官捐赠者经其诊治医师判定
病人死亡后为之。
前项死亡以脑死判定者,应依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规定之程序为之。
>>那死亡不是以脑死判定者呢?
还是脑死根本就是个假议题?
※ 引述《TsukiHime (求道之人)》之铭言:
: ※ 引述《sunnyC (为什么这么好笑)》之铭言:
: : http://tinyurl.com/ljd698q
: : 有人打脸了耶....而且打得啪啪啪啪啪啪得好肿
: : 请大家评量看看
: 哈哈哈,姓魏的不外如是!
: 真是久闻其名,如雷贯耳,百闻一见,如此如此~~~
: http://ppt.cc/sWbq
: 台湾对器捐者的“脑死”争议,一直到一九八七年九月卫生署公布脑死判定程序,稍告停
: 歇;器官捐赠也慢慢为社会接受。脑死判定程序一直适用到二○○四年,才为“脑死判定
: 准则”所取代。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9082333.shtml
: 医界争议多时的脑死判定程序将有重大变革!卫生署即将修定“脑死判定程序修正条文”
: ,只要昏迷指数在五以下的重度昏迷病人就可以进行脑死的判定,新增小儿神经科医师能
: 参与脑死判定医师行列,同时拟对5岁以下的儿童做出不能捐器官的限制门槛。
: http://www.24drs.com.tw/daily/article.asp?x_no=1323
: 无心跳器捐:是指对于救治无望的病人,停止治疗,待病人心跳停止,医师宣布死亡后,
: 在器官坏死前及时摘取,以供移植之用。
: 脑死器捐:脑死指生命中枢之脑干不可逆的停止作用。脑死之后,身体器官会逐一失去功
: 能。医师依脑死判定流程判定脑死后,可依法摘取器官,以供移植之用。
: http://m.ltn.com.tw/news/life/paper/185555
: 当时的团队,为了以上种种的考量,在检察官到达后,做了“撤除呼吸器”这个举动,而
: 且病人也在很短的时间内心跳停止(这点证明医疗团队的评估没错,病人是不会活,而只
: 是靠呼吸器在延长死亡!)这样就能缩短等待检察官的时间,而且ECMO团队也在一旁准备
: 好了,可以立即装上!(如果等待心跳自然停止,再启动ECMO团队,那就得要多花时间了
: !记住,移植是分秒必争的)
: “让无治愈希望的病人,自然死亡”这件事,在当时,虽有共识,却还没有法律的保护!
: (大家就不必问为何立法委员立法会这么慢了吧?)对于无治愈希望的病人给予撤除维生
: 系统,是符合伦理的做法,但是,我们的法律却迟至2012年底才修法通过(其实在2011年
: 就修了一次,但是实务上根本不可行)。
: http://tmalmagazine.blogspot.tw/2014/11/blog-post.html?m=1
: 魏峥指出,振兴医院心脏移植小组自1988年7月施行第一例心脏移植手术,至今年3月底,
: 完成341例心脏移植,年龄从2.3岁到75岁。这341例心脏移植中,有三例换心人顺利迈入
: 第20年,成为全亚洲存活最久的换心人。
: http://mag.udn.com/mag/life/storypage.jsp?f_ART_ID=245096
: ***********************************************************************
: 综合上述文章
: 可以了解
: 1. 一九八七年九月卫生署公布脑死判定程序
: 二○○四年,才为“脑死判定准则”所取代
: 所以不是洪医师所说的脑死判定的法条2004年才公布 2000年的论文无法依法判脑死
: 说要打脸好像太心急了? 而且还有点丢脸....
: 然后还一堆喊烧的一直分享?
: 2.
: 争议在于2012年才让对于无治愈希望的病人给予撤除维生系统这件事合法
: 甚至对于此类无法正常进行脑死判定的病人
: 到现在还没有相关补充的判定方法
: 这绝对是行政和立法机关的怠惰
: 用高伦理标准的慈悲拿掉维生装置却过不了最低道德标准的法律这关
: 只能说是吊诡
: 3.魏医师1988年7月施行第一例心脏移植 脑死判定1987年9月卫生署公布
: 这时间点看起来似乎他没有移植过非经脑死判定后的心脏
: ************************************************************************
: 一来这件事爆出来一定有政治目的
: 二来台大团队也绝不是所谓的强摘器官
: 爆出来只是让老K选得更难看
: 但是这种谬误又低水准的打脸文让人觉得很难过
: 柯P稳稳赢就好了 周边的小丑可以稍微节制点吗
: 最后只希望这件事能够成为一个动力
: 让相关的法令尽速厘清通过
: 不要再让更多有心救人的医师被陈旧的法律绑手绑脚
作者: chose (蝴蝶依旧狂恋着?)   2014-11-22 19:55:00
这就要看头砍掉还能不能活了 之前某漫的靠霸果实好像可以
作者: narimiya   2014-11-22 19:57:00
你得到它了!柯做的是心脏已不跳的,也没要不要判脑死问题。只是装ecmo撑著让器官还能用。
作者: xyzzz (阿)   2014-11-22 19:59:00
正确的说,是预期他会心脏不跳的 case,是不是真的拔管后就不跳,或者降血压药会不会加速让心脏不跳,就是争议的原因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4-11-22 20:27:00
医学伦理的争议遇到政治就变靠颜色了
作者: chingfen (疾风劲草)   2014-11-22 20:50:00
拔管是看呼吸能不能自呼;停血压升压药是看心脏能不能自己维持正常血压、维持正常生理功能。在没维生系统下,呼吸不能自呼,血压维持不了,心脏如果还能一直跳、一直跳,那就可以申请世界惊奇记录了。然后,医师要撤下维生统的前提是必须取得家属同意。死亡判定有不同方式,一般死亡并不会用到脑死判定脑死只是死亡判定方式中的一种而已。器捐的死亡判定也没有限定必须使脑死判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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