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男落单 惨遭怪叔叔带到公园口交
一名35岁廖姓男子去年9月到北市王贯英先生纪念图书馆,看到1名国一男学生长相俊秀,
独自坐在角落专心唸书,因而上前搭讪,并带男学生到附近的客家文化公园散步,假借玩
游戏为由,要男学生和他互闻彼此的鞋子,交换鞋子穿,接着突抱紧男学生抚摸下体。
男学生因年仅12岁,懵懂无知,又不敢告诉妈妈,此后只要到图书馆唸书遇到廖男,就会
遭廖男以相同方式猥亵。事后廖男得寸进尺,今年9月竟带男学生进厕所,要求男学生坐
在他的大腿上亲吻男学生,再带男学生到客家文化公园帮男学生口交。
被害人回家后告诉母亲:“我的小鸟被叔叔弄了。”母亲惊觉儿子遭性侵,愤而提告。
检方侦查时,廖男坦承帮男学生口交,但坚称男学生坐在他大腿时,下体有反应,他才帮
男学生口交,双方是你情我愿。男学生则供称,是因害怕被廖男伤害,才不敢反抗,且事
后只要1个人独处时,想起廖男对他做的一切,就会感到害怕。
台北地检署认为12岁学生欠缺性行为判断力,才听从廖男指示,认定他遭4度性侵、猥亵
,今依加重强制性侵及猥亵罪将廖男起诉。(赖又嘉/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21/51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