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想请问睿智的乡民 一件讼案 到最高法院被驳回 下次再到最高法院
审判的法官还会是同一人吗?
目前 这件案子还查询不到 理由是案件保密 所以一件案子都要到1~2个月后才会放上来
不过以前的查的到 PO出来大家看一下 很无言喔
http://ppt.cc/n0TS 【裁判字号】 103,台上,561 (最高法院驳回判决103年2月27)
判决理由大家可以把他看完
审判长法官 陈 世 雄
法官 宋 祺
法官 惠 光 霞
法官 周 盈 文
法官 张 祺 祥
1.A女之男友陈○○证述:“A女是边哭边跟伊讲电话,A女说她觉得被告很可怜,
还说被告打电话给她时,被告也在哭,被害人很同情被告”
2.被害人之“伤势既属轻微不严重”,于此情形 是否得谓上诉人行凶之手段甚为凶残,
应予量处死刑,亦非全无疑义。
简单的说 就是 1.被害人同情加害者 2.勒死属于轻手法
然后昨天手残跑去查了一下 法官 陈 世 雄
http://blog.xuite.net/vasin.list/tsvbs/193004089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085494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msg/i_love_taiwan/w_TOUpOtjYo/OoioQKVJd4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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