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罚有理!美丽华大直影城禁外食案 北市府翻案成功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喧腾一时的台北美丽华大直影城禁带外食案,今有重大进展。
美丽华大直影城因未放宽“禁带外食”的规定,且被认定逾期未改善,遭台北市政府二度
开罚共14万元,美丽华不服被裁罚,打行政诉讼救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电影市场并
非寡占,业者有职业自由,且裁罚命令违宪,去年判美丽华免罚,引起北市府不满,全案
上诉后,最高行政法院今改判北市府开罚有理,全案定谳。
电影院是否禁带外食,引起不同意见争论,前行政院新闻局99年2月颁布行政命令,指电
影业者不得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但可以禁止味道呛辣、浓郁、高温热汤或食用时会发出
声响的食物入场。
因此,北市府针对美丽华大直影城在4个映演厅揭示“禁止携带外食进入影厅”的公告,
认为已违反消费者保护法规,裁罚业者6万元罚锾,并要求限期改正,但北市府认为业者
拒不配合改正,再处业者8万元罚锾。美丽华不服,打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0月判决北市府败诉,判决指出,消费者能否携带食物入场,是业
者的“职业执行自由”,该命令违反宪法保障的自由,判美丽华免罚,撤销北市府14万元
裁罚。但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今撤销原判决,改判北市府胜诉定谳。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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