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mlucky (......)》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时电子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疑他抓耙子 恶男踹瘫邻居判4年半
: 3.完整新闻内文:
: 今年1月一名刚出狱的温姓男子,因为怀疑邻居当“抓耙子”害他坐牢,
: 上门狠踹把人打到半瘫,恶劣行蹟还引起网友聚集抗议,现在法官以重伤
: 害罪判处四年半徒刑。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18004573-260401
: 5.备注:
: 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2月初一群网友去中坜堵温姓恶霸的事。当时认识了唐伯伯儿子
: 唐大哥,这篇是唐大哥请我代PO的。
: 只是我看完新闻挺无奈,把人像是处刑的方式打成瘫痪,关个四年半就没事了 =.=
半夜无聊查刑法
=====================================================================
277. 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78. 使人受重伤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项之罪因而致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http://laws.mywoo.com/3/8/461/38.html
==========================================================================
刑法277条叫做伤害罪,278叫做重伤害罪
其中两者的差别在于重伤害罪是要有把人打成重伤的犯意
除非有读心机,不然应该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证了吧?
法官的判决应该是根据伤害罪中的伤害致重伤者
主播念重伤害罪,后面记者念伤害致重伤罪
主播应该是照文字稿在念的
伤害致重伤者,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只能说法官的权力真大,三年跟十年对一个人的人生而言差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