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性侵少女517次又灭口 法官判免死:视她

楼主: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32:22
※ 引述《blue999 (FLY)》之铭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灭口 法官判免死:视她为亲生女儿照顾
: 新北市一名许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岁女儿517次,直到少女母亲自杀过世后
: ,她才找父亲陪同报案,控告许男性侵;有过前科的许男,因害怕再次入狱,曾哭着哀求
: 少女撤告,不料得不到回应,竟恼羞成怒闯入少女香闺,以机车煞车线钢线绞杀少女。在
: 逃亡9天后许男被捕,一审依杀人等罪合并判处死刑,但今(18)日高等法院更一审判许
: 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还可上诉。对此,不少网友直呼“司法不公”。
: 眼泪/flickr
: (示意图/翻摄自flickr)
: 据《苹果日报》报导,58岁的许姓男子,自2006年开始一直性侵同居人的女儿,少女一直
: 默默忍受,直到2010年母亲自杀过世后隔年,她才在生父的陪同下报案。有前科和坐牢经
: 验的许男,因害怕再次入狱,再加上屡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最后趁少女父亲不在时,破
: 门闯入少女家中,以机车煞车线钢线绞杀她。
: 虽然许男刻意营造是自杀,但检警还是发现事有蹊跷,连日追查9天后,终于逮捕许男归
: 案,当时许男辩称,是因少女盗领存款、染毒瘾不听劝,他才会一时情绪失控杀人,还不
: 断表示自己“很后悔、很想她”。最后检方认定,许男5年间性侵少女合计517次,并将少
: 女掐死,起诉杀人与强制性交等罪。
: 一审、二审皆判许男杀人罪死刑,但在二审时性侵罪因证据不足所以改判无罪,另判许男
: 性侵少女1次有罪,但最高法院指二审的性侵罪不在检方起诉范围内,属诉外裁判,因此
: 直接撤销,将杀人罪发回更审。今(18)日,高院更一审认为,许男在少女与母亲三人同
: 居期间,对少女视同亲生女儿照顾,所以改判他无期徒刑,至于二审认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 ,法院表示应由检方重新侦办起诉。
: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48835
为什么这种泯灭人性的人能够从死刑变成无期徒刑
杀人偿命这种事仿佛在台湾并不成立
为什么我们要纳税来养一些杀人不扎眼的人
就像是郑捷杀人到现在都可安好
什么叫做厘清犯案动机?
难到查不出犯案动机他就不该死吗?
我觉得其实法官根本在监狱洽谈
拖延时间,一但时间久被人所遗忘
他就让监狱多个人赚一笔
不是法官认为这种罪大恶极的人没有罪
即便他杀了法官的爸爸也会判他无期徒刑而已
拯救一个死刑犯,他就能捞一笔
台湾真是人情味十足,杀个人过个年就出来了
作者: chenfc (噗搭)   2014-11-19 03:33:00
你怎现在才发现? 我以为大家都知道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4-11-19 03:36:00
因为杀人偿命是不文明的作法压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36:00
有教化空间杀人应该要永久隔离 可惜台湾做不到
作者: NAKOplau (布)   2014-11-19 03:37:00
加害者都有人权不能判死,被害者管他去死!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37:00
杀一两个人不会判死刑 关个几年就出来了废死心中表示死掉的人是没有人权的
楼主: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41:00
我敢打赌 杀警的那些...无期徒刑(台湾加油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1-19 03:44:00
我也不懂这泯灭人性的案件为何能从死刑变为无期 但是!对于此案件我所有的资料都是从媒体来的 说不定是媒体故意
作者: industrialld   2014-11-19 03:44:00
杀警那个,可能比瑞哥还轻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1-19 03:45:00
写得泯灭人性 老实说对于这类事情还是需要找一手或初级资料看过后在下论断会比较好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47:00
都是媒体渲染 犯人本性不坏吗 是这样吗
作者: darkofpolo (路人初号机)   2014-11-19 03:48:00
念完法学院,我承认最后一段我看不懂记者在写啥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48:00
我爸就承办过一个性侵累犯奸杀未成年死刑还是被改无期
楼主: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49:00
所以人是媒体杀的,嫁祸给他吗?怎么可能...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49:00
描述现场 真的变态 犯后侦讯也没悔意 还能叫嚣台湾就是要养这种犯人 认命点吧
楼主: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50:00
媒体为了利益会加油添醋,但不带表杀人不用偿命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1-19 03:51:00
我可没有说 都是媒体渲染 犯人本性不坏吗 这样的话好吗?我明明是在说下论断前 至少要有一些一手或初级资料再来不要 "只!" 靠媒体的说法就认为那是事实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4-11-19 03:52:00
检察官没证据,在写小说吗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4-11-19 03:52:00
毕竟大家都知道 记者对于故事性 戏剧性的要求永远比事实高
作者: ababmiou (Ren)   2014-11-19 04:00:00
什么社会 什么法官 踏马的真踏马的
作者: KJK5566 (士林金钟国)   2014-11-19 04:05:00
钱丢进水里还有咚一声 拿去缴税却要养那些该死没死的人
作者: hayate232 (CY)   2014-11-19 04:14:00
无期徒刑 在台湾还是有机会这初来的
楼主: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4:16:00
是阿 所以我才打过个年就出来了- -台湾这到底算不算无期都不晓得
作者: bliece (bliece)   2014-11-19 05:48:00
判了无期,关个18年又能造就垃圾ㄧ枚遗臭社会
作者: Alouba (人生也有涯 而宅也无涯)   2014-11-19 06:33:00
三芝分驻所 新北市三芝区育英街27号 02-2636-2049
作者: nansapeace (marco.lai)   2014-11-19 08:04:00
还不简单,因为没党证+非高官后裔
作者: sionxp ( )   2014-11-19 08:37:00
法官:不理解杀人偿命 这事情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4-11-19 09:08:00
先把江国庆案的狗官判死刑 再来枪毙这些杀人犯吧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4-11-19 09:41:00
没死刑很好阿 就可以亲手把犯人一刀一刀切了又切用最痛苦的方式让他挂在PO到水管上 反正杀一个人没死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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